1 / 14
文档名称:

联合销售合同.doc

格式:doc   大小:70KB   页数:1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联合销售合同.doc

上传人:cjrl214 2019/3/16 文件大小:7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联合销售合同.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总合同编号:内部合同编号:库尔勒上华城百货有限公司联合销售合同甲方:库尔勒上华城百货有限公司(盖章)(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乙方:(盖章)(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供应商类别:□工厂□代理商□批发商□商贸甲方:新疆上华城百货有限公司乙方:前言:为规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在乙方已对本合同做了充分阅读、了解并保证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所有条款的前提下,自愿同甲方签定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乙方经营品牌入驻程序品牌选择:乙方选择的经营品牌必须符合国家认可的质量标准、具备“五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商标注册、检验报告及授权委托书)资格;须与商场品牌定位、价格定位、品类、区域风格相符,并具有甲方认可的市场知名度。1、品牌审批:乙方须携带品牌画册、商品“五证”及书面申请,报甲方经营部审批,甲方根据该经营者的理念、品牌风格、单品价格、知名度及甲方引进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2、确定经营位置:甲方对品牌核准,确定经营位置后,乙方七日内交纳设柜保证金,双方签定合同。第二条经营场地1、甲方将位于号,(上华城名品广场)层号为乙方设置经营专柜,经营本合同所确定的商品(以下简称为乙方专柜)。2、在本合同期限内,如甲方基于统一管理,经营需要,而改动乙方所设专柜的位置、增减面积或作其他改变时,乙方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调整;如甲方需要提升商场品牌定位而做局部调整,对乙方柜位进行调整或其他改变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提前十日通知乙方。第三条经营范围与经营方针1、乙方专柜内陈列及销售的商品为下表所列项目品牌商品种类其他说明2、乙方专柜不得私自更换经营品牌,如乙方需要增加或更换经营品牌时,必须提前七日以书面的方式报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陈列出售。如未经甲方批准而擅自上柜及销售,甲方有权并处或单处:(1)按每次贰仟元/品牌的违约处理,并立即将此品牌撤柜。(2)直接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须保证在甲方书面通知和规定的时间内到货。经营品牌货品:该专柜秋冬季(九月至次年一月)每月货品总件数不得低于件、春夏季(二月至八月)每月货品总件数不得低于件、其中当季应季货品占总件数的60%以上,同时保证款式、尺码齐全,中间两个尺码(即码到码)必须各加定三件以上并按甲方货品管理规定执行;专柜有两个以上品牌,其主打品牌货品款数/件数需要占到两个品牌货品总数量的60%以上;如一方无法达到上述条件,甲方有权并处或单处:(1)书面通知限期整改(2)处贰仟元/次违约处理(3)直接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4、甲方给与乙方品牌支持的专柜(如:流动资金借款支持、装修支持、分成扣率低于其他专柜、无保底、免促销费及各项费用、甲方分摊/承担二次用电等)若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或在合同期满不在与甲方续约者,乙方须归还甲方所有支持(一次性归还流动资金借款并按12%利息率承担全部利息,全额归还装修资金支持,甲方按合同期同品类、档次品牌保底、分成扣率、各项费用追索全部应得收益)。5、甲乙双方合作条件中没有约定保底任务考核条款者,甲方则根据同品类、同档次品牌保底任务确定乙方需完成目标考核任务,如乙方每季度实际销售额未达到目标考核销售任务时,甲方有权调整经营位置或可单方解除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在本市专卖店或其他卖场开设与甲方合作经营相同品牌的专柜,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自甲乙双方合作之日起甲方利润分成增加1%,甲方有权对双方合作条件予以调整。6、乙方专柜销售收入由甲方统一收银方式7、乙方须遵守甲方有关品牌提升规范之规定。第四条:装修工程1、乙方必须使用品牌厂家统一形象、品牌公司统一制作的形象专柜,不得在我商场使用非厂家道具的仿制货柜,否则甲方将对乙方做一万元的违约处理,同时单方解除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甲方提交品牌厂家出具的装修三图(平面图、效果图、电路图)及装修材料表,甲方在三日内审核确认,甲方要求乙方修改装修方案时,乙方应积极与厂家沟通,配合甲方进行修改3、乙方的装修方案核准后,须交纳装修保证金贰仟元,签订“装修管理协议”、“专柜装修、开柜时间确认表”方可进行装修。装修管理按双方签订“装修管理协议”之约定条款执行。(1)乙方需保证装修及布置达到与甲方整体规划协调一致的风格与标准,装修要求按甲方装修管理规范执行。(2)乙方须按照甲方审核确认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装修结果如有不符,造成的整改、拆除、延误工期的损失,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在实际装修中,如需修改装修设备、设施及房屋构造时,按双方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