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资金管理工作,有效控制资金支出,加速资金周转,防范财务风险,规范资金支付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支票或本票有价证券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项目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与指引。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经办部门对经办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第六条财务部根据公司的政策、流程、标准进行审核:经办业务是否符合公司政策,支付单据所附发票的合法性,资金支付方式的合理性,经济合同的有效性,支付金额是否在预算额度,支付金额是否符合政策标准,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第三章资金支付及审批程序
第七条常规款项支付,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及税金支付,零星的、不确定的临时发生的费用及员工借支等常规款项。
第八条常规款项的资金支付及审批流程
1、支付申请
部门或个人因公需要支付资金时,必须提供注明款项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收款人、银行账号等内容的支付申请和支付报销依据。
2、支付审批流程
、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单据的用
途、金额、支付方式及所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字。
,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单据,应当拒绝批准。
,财务根据其职责、权限和公司的政策、标准、流程,进行审核。
财务审核无误后,支付单据应交由董事长审批或董事长授权人。各子公司可根据董事长签字执行的授权/分权表执行。
3、支付复核
财务部资金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核批准后的资金支付业务进行复核,复核的内容如下:
、权限、程序是否正确。
,报销单据是否真实、合法、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支付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
、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是否已在支付单据上签字。
。
4、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支付单据,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对支付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有再审核的义务。对于不合法、不合规的单据,出纳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第四章投资款项的支付及审批
第九条投资款项的支付,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款、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项目公司集资款等。
第十条投资款项的资金支付及审批流程
1、部门申请
业务部门经办人根据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金额、收款名称、收款账号,填写支付申请单据。
部门负责人就申请款项支付的真实性、合理性、付款金额及付款方式、收款名称、收款账号进行复核。
2、分管领导复核
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分管领导复核,分管领导就合同事项的真实性,付款金额的准确性,支付方式是否按合同约定进行复核。
3、财务部门复核
财务部门就以下事项进行审核:投资款项的支付方式是否符合公司税务政策,所附经济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支付金额是否在预算额度或资金计划内,前面的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公司流程,收款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