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作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合营工程项目管理,维护企业形象,全面控制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所有合营项目均需遵照执行。二、合作单位(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一)、合作单位的资格条件1、在授权全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2、可由本公司中层(含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推荐人或担保人。3、合作单位具备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信用等级、业绩证明等相关文件,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4、具有一定的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施工管理实力。(二)、合作个人的资格条件。(若未达到以下条件,项目经理由本公司派遣,费用由合作方支付。)1、在建筑施工行业从事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可由本公司中层(含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推荐人或担保人。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并具备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4、具有一定的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实力。(三)、资格认定在合作单位(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作出决定。1、若合作单位(人)不符合合作条件予以取消合作资格。2、若合作单位(人)符合合作条件则予以合作,并签订“内部施工承包合同”。三、招投标、合同签定及管理根据合作单位(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施工管理科组织公司专业科室人员对合作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深入的接触、洽谈后,书面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待分管副总审批后,由预算合同科正式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一)、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司预算合同科招投标管理程序进行;(二)、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后七日内,由预算合同科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合作单位(人)签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合作单位(人)严禁将工程再进行转让、分包。预算合同科根据公司规定将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公司生产副总存档、一份留工程管理部存档,其他部门留复印件。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一)、合作单位(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生产目标。(二)在签订“内部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消防保卫协议书”、“用电安全协议书”、“环境保护协议书”。(二)、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计划,成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三)、抓好安全文明教育,坚持安全文明例会制度,落实安全文明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四口、五临边”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五)、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从“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着手,抓好日检、周检、月检及施工过程中的巡检等相关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记录,并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六)、施工现场大门、围挡(墙)、图板、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等临时设施,按公司的范本落实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制作。做好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宣传牌等工作。(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逐级保护”。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