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开展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意见明体〔 2015〕 14 号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农办、老体协,市直及行业系统老体协:根据《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关于开展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 活动意见》(闽体﹝ 2015﹞ 30 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闽政﹝ 2014﹞ 3 号)和省委组织部等 14 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闽体﹝ 2014﹞ 182 号)精神,以及市委组织部等 15 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明市老年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体〔 2014〕 111 号)精神和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目标体系,提出“文化体育活动经常性开展有计划、 有投入、 有组织、 有设施,群体参与度高、幸福感强”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老体协规范化建设, 提升基层老体协组织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进一步推进基层老年体育事业的创新发展。市体育局、市农办、市老体协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是吸引、凝聚、服务广大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重要阵地, 是推动基层老年体育工作创新发展的有力抓手,是深化“四个层层抓”工作的重要载体。开展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对于积极应对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健身需求,丰富老年人文体生活,提高老年人体育健身人口比例,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 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农办和老体协要精心组织,有效实施,积极探索,不断总结经验。要激发基层组织活力,充分调动广大老年群众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康乐家园”服务老年体育事业发展的示范作用, 努力把基层老体协组织建设成为老年人交流健身经验、开展多种文体活动的服务平台,成为“老有所健” 、“老有所乐”的幸福家园,成为宣传政策的阵地、传播知识的课堂、强身健体的场所、 服务老年人的窗口、 展示老年体育事业发展成果的平台。二、目标任务创建范围:全市乡镇(街道) 、行政村(居委会) ,市直及行业系统老体协基层组织。创建目标:到 2020 年底,全市“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率“达 80%, 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示范点”达 40%以上,老年人体育健身人口比例达到 65%以上。具体步骤: 2015 年启动,开展试点工作; 2016 年至 2018 年全面普及,创建率达 50%以上; 2020 年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达 80%以上。三、创建条件(一)有一个好的班子。建设一个好班子,是做好老体协工作的关键。1、有一位威望高、责任心强、热心老体协工作的好带头人。2、有一个团结协作、勤奋敬业的好班子,班子成员热爱老年体育工作,善于调研协调,积极争取各级党政和社会力量的支持,热心为老年人服务。3、有切实可行的工作安排,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责,形成合力。4、有一处功能适用的办公场所,具备基本的工作条件。(二)有一支好的队伍。 建设一支服务老年体育事业的骨干队伍,是做好老年体育工作的组织保障。1、有一支健身指导员、辅导员和志愿者队伍,服务老年人科学健身活动。2、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建有老年辅导健身站(点) ,有培训计划,有辅导员,积极培训、推广、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