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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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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制度.doc

上传人:1017079457 2019/3/23 文件大小: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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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制度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工作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增加、不同阶层利益格局变化,精神疾病越来越受到关注,也为精神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切实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领导 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的要求,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卫生中心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采取逐一摸排的方式,排查确认后,建立详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 二、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访视评估工作 严格按照《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工作。精神卫生服务人员应定期与患者接触,了解患者近期情况,特别是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状况、药物治疗情况、药物副反应,并及时进行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对危险性评估较高者,应迅速按照服务流程逐级处理,同时加强防范。   三、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管理 对已确诊为重性疾病疾病的患者,特别是有危险行为的患者,协助民政部门送往精神卫生机构住院治疗;对处于稳定期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制定院外康复计划,由卫生院定期随访。  严重精神障碍排查工作制度排查人员在接受培训的基础上,必须掌握摸底调查的目的、任务、要求、疾病的识别与确定、统计报告方法等。 通过乡村医生报告、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及公安、民政、社区报告、家属自报、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反馈等渠道,全面细致排查,既要掌握现有资料(医疗机构提供的数据)中的病人,更要发现资料外的精神疾患人员,全面掌握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详细情况。1、开展培训。组织对全体乡医进行培训,主要明确排查对象、危险性评估方法和标准、工作流程等,以保证排查行动的质量。2、发现线索。由卫生院依托村(居)委会及乡村医生,采取分村包干等方法,逐村入户排查。按照《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附件1)进行调查,当知情人回答有人符合任何一条中任何一点症状时,应当进一步了解该人的姓名、性别、住址等情况,填写《淄博市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表》(附表2-1),然后与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提供的名单和当地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已掌握的名单进行审核比对,补充完善信息、剔除重复信息、错误信息,然后按已由专科医生确诊和未确诊的可疑患者名单分类上报区卫计局。3、病例确诊。在预定日期将未经精神专科医生确诊的可疑人员组织到区级及以上精神卫生机构,由精神科执业医师确诊;或逐村入户对可疑人员进行复核确诊。4、病例管理经排查确诊后的所有精神疾患病人,由乡村医生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版)要求承担患者建档管理,开展后期随访管理;由卫生院负责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信息系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工作制度   1、对于排查出来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定期随访四次,并且填写规范的随访记录。   2、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例会,增强全体乡村医生的精神疾病防控知识;举办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讲座,更换有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   3、对新增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家属签订《参加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   6、每月到村关爱帮扶小组了解复发、住院、迁出、死亡、走失病人情况,并对辖区内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共同访视不稳定患者。   7、每年定期协同关爱帮扶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