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西北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为提高我院研究生学习、科研和参加其他各项活动的积极性,规范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西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试行)》和《西北大学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制订工作的几点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试行)。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奖学金评定工作。成员包括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和学生工作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二、奖学金等级及比例(一)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标准如下::硕士生12000元/年,博士生15000元/年。:硕士生7000元/年,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3000元/年,博士生6000元/年。:硕士生1000元/年,博士生2000元/年。(二)各等次比例如下:一等奖比例占应评总人数的15%;二等奖比例硕士生占应评总人数的20%,博士生占应评总人数的25%;三等奖比例占应评总人数的20%;单项奖占应评总人数的20%。三、参评资格及基本条件(一)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参评资格。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在本参评范围之内。(二)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学,品行良好,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业,成绩优良。,学术态度严谨,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并取得一定成果。(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受到学校通报、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西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发[2008]研字13号)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科研任务和无故不参加院、系分派的各类活动的。、项目等方面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并经学院认定的。四、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评定综合成绩由学习成绩、科研业绩、各类获奖和社会实践四部分组成,按累加成绩排序。(一)学均分。(二)、著作(1)权威期刊30分/篇、核心期刊10分/篇、重要期刊4分/篇,一般期刊(含正式出版的论文集)2分/篇(最高6分)。(2)、、。(3)公开发表的文艺作品2分/篇,公开出版的作品集10分/部。(1)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项目3分/项,厅局级项目2分/项,校级研究项目或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1分/项。(2)主持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8分/项。计分原则:以上科研业绩均要求以西北大学为署名单位,且为第一作者。期刊等级按照《西北大学权威期刊与核心期刊目录》(校发[2007]科字2号)执行。主持或参加项目必须提供立项证明。合作论文计分方法:二人合作的,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按7:3计算;三人以上合作的,第一作者与其他作者按4:6计算,其中第一作者以外的其他作者按份额平均计算;与本院老师合作的,按5:5比例计算。(三)、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