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精品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突出合肥在长三角城市群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合肥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等上位规划;3、《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区域发展战略;4、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市域:合肥市行政区划范围,包括市区的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和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面积约11433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约1126平方公里。2、中心城区:范围北至长丰县行政边界,南至巢湖岸边,西至肥西县及南岗镇行政边界,东至大圩镇、淝河镇、大兴镇等行政边界,总面积约486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规划区范围为合肥市域,总面积约11433平方公里。(见附图8)、综合性、战略性的规划,是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编制下层次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以及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涉及空间布局和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不得违背本规划的要求。,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扩大经济辐射与服务能力,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提升城市首位度和知名度,加快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努力将合肥建设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合肥经济圈建设,推动合淮同城化和合六一体化,加强与皖北城市群的进一步融合,加速与皖江城市带协调,带动全省发展。加快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发挥合肥核心城市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合(肥)芜(湖)蚌(埠)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创新、升级、转型发展。2、城镇化发展战略围绕“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生态、文化和开放创新;坚持通过增量创新带动存量优化,实现城镇化质量与速度的同步提升;坚持城湖共生理念,正确处理城市发展与巢湖保护的关系;坚持城乡发展的公平共享,加快推进市民化的同时,因地制宜、务实高效的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坚持区域协调,着力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适度均衡区县发展,有重点培育特色小城镇。33、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市域空间格局,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和镇村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4、产业发展战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公共安全等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加强产业链龙头项目、价值链高端项目、重大重组项目建设;壮大家用电器、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集聚和集群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化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发展,形成区域性金融、物流、会展、商贸、旅游、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中心。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优质高效农业、绿色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5、生态发展战略树立生态立市理念,倡导绿色生产与生活方式。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严格保护永久性基本农田和各类生态良好地区和敏感区。加大植树造林,推进森林合肥建设。构筑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生态空间管制。注重生态要素保护,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实行相应的管制措施。控制水环境污染,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