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县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思想报告).doc

格式:doc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县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思想报告).doc

上传人:bitu3331311 2015/10/23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县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思想报告).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县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
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煤炭资源,优化煤炭产业结构,促进全县煤炭行业持续安全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和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2〕50号)、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2012]55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通过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依法依规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二)坚持减少开发主体、做大做强原则。支持骨干煤矿企业成为兼并重组主体,鼓励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企业参与兼并重组。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支持优势企业兼并落后企业,也可结合实际采取小煤矿之间联合重组。
(三)坚持稳妥推进原则。成熟一个,重组一个,注重实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稳定。
二、范围目标
(一)全县范围内各类合法的地方煤矿企业,已关闭矿井和发生死亡事故按照规定应关闭矿井不得纳入兼并重组范围。以股份制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主要形式,通过企业并购、转让、联合、控股等多种方式进行兼并重组。
(二)通过兼并重组,全县煤矿企业数量减少为一个,生产规模扩大,企业所属各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和在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之和应不低于20万吨/年。全县所有煤矿兼并重组成为同一个企业后仍达不到要求,应考虑跨县(市、区)进行兼并重组。
(三)兼并重组后的煤矿企业必须成为一个法人主体,承担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开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及所属各矿井都必须配备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管理制度。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组织制定本地区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2012年6月20日前,将兼并重组工作方案报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分矿区制定矿区兼并重组规划方案。在与《江西省煤炭矿区总体规划(2008-2020年)》衔接基础上,分矿区组织制定矿区兼并重组规划方案。2012年8月底前,将矿区兼并重组规划方案报市政府汇总审定。
:矿区煤炭资源状况;矿区内现有煤炭企业及所属各生产矿井、在建矿井(含改扩建矿井和在建新井)的名称、生产规模、煤炭产量、职工人数等基本情况;明确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和被兼并重组煤矿企业;明确兼并重组后煤矿企业的名称,以及所属各生产矿井、在建矿井的名称、生产规模;明确各煤矿企业完成兼并重组的时间表。
,如需对《江西省煤炭矿区总体规划(2008-2020年)》主要内容进行调整的,及时将调整内容逐级报省发改委组织修订。
(三)市政府制定《宜春市煤矿企业矿区兼并重组规划方案》。市政府在各产煤县(市、区)政府制定的矿区兼并重组规划方案基础上,由市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起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