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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卫生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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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卫生局》.doc

上传人:yinjiong623147 2019/3/25 文件大小:6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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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卫生局》.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淄博市张店区卫生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市卫计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淄卫办字〔2015〕2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定于8月下旬对我区有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时间安排:8月25日--27日,由区卫生局对参加此次审核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录入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核。8月28日-8月31日,由市卫计委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原件。二、各单位对参加任期考核人员汇总后统一填写2015年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人员登记表(附件1),各项内容填写清楚,审核学分时上报区卫生局宣教科(含电子版)。三、几点要求:1、各单位要由具体工作人员汇总人员一起提交审核,不接受个人提交审核。2、各单位要通知到每一个人,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学分录入、审核和公共必修课补考各项工作,8月2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2010年7月1日之后的学分)录入到个人账户中,8月27日前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3、提报材料要每人一个档案袋,注明人员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材料名称、数量,以防丢失。市局审核结束后,请各单位于9月1日到区卫生局宣教科领取审核材料。4、审核合格者自行登入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打印《2015年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证书》。联系电话:2126218邮箱:zdwsjxjk@附件:1、2015年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人员登记表2、《关于做好201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淄卫办字〔2015〕25号)张店区卫生局2015年8月20日附件12015年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人员登记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附件2关于做好201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区县、高新区卫生(计生)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根据《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和《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考核管理规定》要求,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有关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卫科教合作字〔2015〕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于8月份对我市有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与标准(一)考核对象1、符合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拟申报2015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2、参加2016年度以现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上一级资格考试的人员。3、符合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参加卫生系列职务聘任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参加医师考核的人员。5、参加护士延续注册的人员。(二)考核周期参加职称考评(参加中初级考试的考核开始时间为现职称取得时间)、聘任及护士延续注册考核周期为5年,即对考核对象在2010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进行考核。参加医师考核的,需对两年考核周期的继续医学教育情况进行考核。(三)考核标准按照《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学分累计和审验,考核周期内平均每年取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少于25学分,2015年度不低于20分。2015年度开始对Ⅰ类学分做出要求,三级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I类学分不低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