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武汉市总工会
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武汉市财政局
武工[2011]21号签发人:雷腾芳
关于举办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区、委、局(总公司)、大型企(事)业单位行政、工会、团委: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的劳动者队伍,对于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加快培养和造就高素质、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步伐,拓展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通道,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引导广大职工爱岗敬业、钻研技术,为推进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决定联合举办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比赛项目分为“一类”(属通用性、综合性技能项目)和“二类”(属行业独有专业技能项目)两种类型。列为本届“一类”比赛项目有:维修电工、电焊工、细纱织车工、砌筑工、木模工、数控机床车工、模具钳工、
缝纫工、客车驾驶、施工技术管理(路桥)、配电室高低压开关柜停送电操作、移动互联网操作、公务员基本技能、工业统计、教师五项技能、会计、消防、公安交管综合技能、环境监测、临床医师(中医)、临床医师(西医)、邮政营业员、国税税收业务能手、地税信息化应用操作、园林植物养护、金融理财、金融职工技能大赛、商品营业员、收银审核员、餐厅服务员等。
“二类”比赛项目由各行业或单位于5月31日前向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和实施方案,经确认后列入比赛项目。
二、参赛对象及报名办法
凡热爱党和社会主义,有良好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本年度内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和受过处分的武汉市各类性质企业的在职职工及个体劳动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受现有技术等级和职称限制,均可报名参赛。
大赛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形式。鼓励各类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参与。无行业主管单位的人员可通过武汉市总工会网站(网址:名,特殊情况也可到市总工会技协办报名。
三、比赛办法
(一)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目决赛赛程、命题评定委员会委员资格等进行审定和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决赛由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关单位承办。各承办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须报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赛后应将比赛的试卷、标准答案、选手登记表、成绩、名次等资料,完整送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二)大赛决赛的各个项目,一律严格按各专业标准中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国家职业标准的高级工标准中规定的应知应会范围,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统一命题,进行比赛。
(三)大赛分应知(理论知识)和应会(实际操作)两轮进行,应知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应会比赛。比赛成绩按百分制记分,总分依据各行业职业技能标准规定,分别
按一定比例综合计算。比赛名次按综合总分由高向低依次排定。总分相同时,以实际操作考分高者优先;再相同,以现有技术等级低者优先。
(四)报名总人数未达到50人或报名单位数未达到市属同行业70%的,原则上取消该工种的比赛;报名人数超过200人的,应当先由各工种比赛承办单位或通过推荐单位自行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