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校内勤工助学协议
甲方:运城学院
乙方: 联系电话:
甲方对报名应聘的学生进行遴选后,确定乙方为本单位勤工助学的学生。根据《运城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核定勤工助学报酬的发放金额;
2、对不能按要求完成勤工助学工作任务的乙方进行工作调整;
3、乙方因从事勤工助学活动而严重影响其专业学习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此协议。
三、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加强管理和安全知识教育;
2、如实向乙方介绍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
3、不得安排乙方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乙方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健康的工作。
四、乙方的权利
1、获得相应的勤工助学报酬;
2、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
3、了解勤工助学政策、甲方所分配岗位的工作性质和要求;
4、对甲方提出的岗位工作以外的不合理要求,乙方有权拒绝。
五、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介绍自身情况,包括身体状况;
2、保证适合并愿意到甲方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和管理,按时完成甲方所安排的工作任务;
3、因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薪酬核定及发放
1、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每月计酬200元;
2、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8元。
3、甲方的计划财务处负责将款项汇入乙方银行卡中,或拨付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将款项充入乙方饭卡中。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学生处备查。
甲方(公章): 乙方: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