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西安翻译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用工部门(甲方):学生(乙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丙方):负责人:班级: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联系电话:办公电话:029-85892571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丙方)的监督管理下,根据勤工助学有关规定,一致同意签定并遵守如下协议:第一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学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资助中心一份。乙方离岗退出勤工助学时,本协议作废。第二条: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勤工助学活动的规定,对违反《西安翻译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三条:乙方因家庭经济困难,自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但仅限于节假日和课余时间,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每周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第四条:乙方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服从安排并按照甲方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权调整或终止其勤工助学活动:1、对参加劳动验收不合格或不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2、有吸烟、酗酒、铺张浪费等高消费行为的;4、由于工作不认真造成较大失误的或经常旷工的。第五条:乙方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过程中,因非工作原因损坏劳动工具或公物,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六条:乙方与甲方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引起争议,应先请资助中心和乙方所在院系协调解决。第七条:甲方应为乙方参加勤工助学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组织乙方参加危险剧毒、放射性等特殊行业劳动,不得损害或变相损害学生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协议。第八条:甲方必须每月5日前将乙方上月的考核情况、工作量造表送达丙方,逾期将不在当月办理。甲方必须按照实际考勤,报送丙方,不得瞒报。根据甲方提供考勤,乙方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丙方应每月按时足额向乙方发放劳动报酬。每小时不低于8元。第九条:甲方每月对乙方根据各部门量化考核办法做好量化考核、每学期对乙方做好评定工作。第十条:协议执行期间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学院政策变动及其他重大变化而需修改本协议时,双方本着坦诚的态度应及时对相应条款做调整和补充。第十一条:乙方须提出辞职报告,应提前15日告知甲方和丙方,以便甲方和丙方进行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