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审批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塑料包装制品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青岛一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8年3月15日环评编号:KHLX1805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7、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塑料包装制品加工项目建设单位青岛一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金荣华联系人李官珠通讯地址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水院路68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66600建设地点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水院路68号立项审批部门莱西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2018-370285-29-03-000005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2921塑料薄膜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288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1预期投产日期2018年5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工程规模1、项目由来青岛一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加工及销售,公司拟投资50万元,租赁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水院路68号青岛昌月花生制品厂现有厂房,建设“塑料包装制品加工项目”。项目预计于2018年5月投产运营,设计生产规模为年生产60吨塑料包装制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实施)的要求,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受青岛一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建设地点及周围环境状况项目位于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水院路68号,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东侧为农田,西侧为青岛鲁鑫掘运公司,南侧为昌月花生厂,北侧为农田。距离项目较近的敏感目标为厂区东南侧约210m处的北栾家寨。项目周围环境见附图2。3、相关政策、选址及规划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符合性:项目位于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水院路68号,项目生产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具有水、电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项目周围无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项目占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要求。(3)与《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用地距离胶州湾保护控制线较远,不属于胶州湾保护范围内,且距离最近的入胶州湾河流—洙(潴)河较远,项目用地不属于入胶州湾河流两侧控制区域。因此,项目建设不违反《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中相关要求。(4)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青岛市生态红线区分为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和土壤保持生态红线区,共59处省级生态红线区。本项目位于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水院路68号,不在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内。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14]30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岛市水功能区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8号),本项目不位于地表水和地下水源地饮用水源区范围内。二、工程内容1、项目组成项目建筑面积约288m2,车间平面布置力求功能分区合理,生产安全,管理方便,项目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4。表1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2m*24m*6m,1层,建筑面积288m2,内有吹膜机、制袋机、折边机、分切机等设备,具有年加工塑料包装制品60t的生产规模公用工程供水由莱西市市政管网提供,年用量75m3供电由莱西市供电所提供,年用量5万kWh供热生产工序使用电加热环保工程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