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肥西县上派初级中学学校章程(讨论稿)序言肥西县上派初级中学始建于1986年8月,原名肥西四中,最初位于上派镇青年南路1号,占地16亩。2005年更名为肥西县上派学区中心学校。2007年9月,学校整体搬迁至上派镇人民西路,占地158亩。2009年4月更名为肥西县上派初级中学(肥编[2009]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现代化教育,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完成区域内学生的义务教育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三条上派初级中学是公立全日制初级中学,学制为三年第四条上派初级中学位于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第五条学校的办学核心理念为“用心经营,人人助力,和谐发展”;学校精神是“奋勇争先”;校训是“求知上进,立德树人”。学校以“团结、、超越”为校风;以“敬业、爱生、”为教风;以“、乐学、博学”为学风;第六条学校校歌为《四中之歌》;校徽由上派中学拼音简写“S、Z”加以变形而成。校园网址:政管理第一节校长第七条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全员聘任制、结构工资制、考核奖惩制。第八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校长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确立学校办学目标,制定近、远期学校发展规划。(二)主持学校全面工作,确定全校性工作措施,主持校务会议。(三)制订学校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四)根据学校发展规模、编制标准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征得学校党组织同意下,设置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和任命学校中层干部。(五)主管和批准学校教职员工的聘任、调配、考核、奖惩和其它管理工作。采取一定的措施,不断提高教工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形成以一支骨干教师为中心的、结构合理的教工队伍和干部队伍。(六)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坚持德育为首的指导思想,以教学为中心安排好各项工作,以科研带教研,以教研促科研,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出自己学校的特色。(七)管好用好学校的经费、校舍设备。关心教职工工作、学****生活,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八)建立健全学校的行政指挥系统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领导学校内部的各项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九)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学校支部通报学校情况,重大事情事先和党组织商定,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保障教代会和工会行使职权,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第九条校长的权力: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决定权。(二)人事权:从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聘任干部、教职工,安排、调整干部和教职工工作。(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四)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第十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三)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执行。(四)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起的重要作用,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五)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集体智慧的力量,发挥全体教职工的整体功能,同心协力,合作互补。(六)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七)规范学校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搞好校舍、教学设施、教学设备、校园环境等建设。(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九)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带头实干,开拓进取。(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