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阶梯电价的社会福利分析
一、引言
二、文献综述
电作为人们生活的一个必需品,但同时又兼有着商品的性质,作为公共产品的电的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等状况。
电力产品的价格应该如何定价,具体的定价策略,在。陈凌()在《居民生活用电定价策略的经济学研究》中指出,电力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电能产品的供给弹性很小且即时需求依赖性很强。然而,电力需求及负荷却随着季节、气候、用电习惯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单一制电价表现为价格的线性形式,没有将众多的因素考虑在内。所以,很容易出现在用电高峰时段供电不足,而在低谷时段电力过剩的现象。因此,他建议政府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阶梯电价制度。朱成章(2010)提出,实行阶梯电价的目的是要取消电价中严重的交叉补贴,使电价走向公正公平;作用是要使低收入群体在电价上能得到优惠,避免富人搭便车;其意义是使电力工业走向市场,实现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业内专家学者对于居民用电阶梯定价的阐述给我们在分析城市居民电价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但以上的论述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关于居民用电阶梯定价各利益主体的福利水平分析,因此本文就要在以上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对居民用电定价进行深入的探讨,以研究在实际中如何对城市居民用电进行合理定价。
三、目前中国电价的基本模式
(1)目前中国的电力的基本成本以及供电配电模式
(2)中国电价的具体情况,数值上的表现,以表格的形式展现出啦(各地区的电价情况如何)
四、电力定价的基本模型
前面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供电企业作为垄断厂商在短期均衡和长期均衡中电价的确定以及供电企业所获得的利润。但在我国,电价并不是简单地由供电企业决定,而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面就从政府管制和改善供电技术这两个方面分别阐述其他因素对电价的影响,进而分析供电企业的盈利状况和实行阶梯定价的必要性。
在图1中,在无政府管制的情况下,自然垄断厂商根据MR=MC的原因确定的价格为P0,产量为Q0(如图1中点E),价格显然高于边际成本。所以,在无政府管制的情况下,供电企业是盈利的。然而,由于在E点的产量Q0是不足以满足居民正常用电需求的,且电价水平明显过高,所以政府进行管制,将电价下压至P1,此时产量增加为Q1(如图1中点A),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由于电力企业是在AC曲线和MC曲线所表示的规模下进行生产的,显然,此时的价格P1小于平均成本AC。因此,在管制价格下,供电企业是亏损的。
为减少煤炭企业生产过程中对空气、水等方面的环境污染,国家税务局调高了对煤炭生产的税率,另外,煤炭的脱硫过程成本较高,而我国目前主要靠火力发电,所以电力的生产成本将会上升,为了保证电力企业具有一定的盈利空间,从而需要调高用电费用,在阶梯定价制度中,第一级价位也有所上调。如图2所示,在自然垄断的条件下,垄断厂商根据MR=MC的原则确定的价格为P0,产量为Q0(如图E点),但现在,由于脱硫技术等原因导致电力企业成本提高,故企业的平均成本曲线将向上移动,现假设平均成本曲线由原来的AC1向上移动至AC2,显然,改善技术后,假如仍然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