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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县管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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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县管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办法(试行).doc

上传人:boy_0011 2015/10/2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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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县管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办法(试行).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陇西县县管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干部日常管理,包括干部教育培训、谈心谈话、有关事项报告、信访举报受理、函询回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出入境备案管理、外出报告和请销假、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干部德的考核评价、作风建设、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等。
第三条干部日常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分级负责,正面教育、预防为主,依法办事、关心爱护的原则。
第二章教育培训
第四条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条例(试行)》,把党性教育、警示教育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各方面。积极推进组织调训、网络培训、干部选学及干部所在单位自主脱产培训。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科级干部每年累计参加培训不得少于12天,并达到年度脱产培训调训率、参训率及学时要求。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原则上不得提拔任用。因特殊情况提拔任用的,要在提拔后1年内完成补训。
第五条健全落实基层干部“六个一”学****制度和在职自学制度,根据不同领域、行业干部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活动,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干部所在单位要从经费、资料上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六条严格执行组织调训和跟班学****制度,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调训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拒绝选派干部参加组织调训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落实组织部门跟班学****制度,加强管理,提高质量。
第七条坚持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申报制度。县直各部门(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要在上年12月中旬前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后组织实施。科级领导干部凡是参加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均要按规定及时向县委组织部进行备案。对未经申报审批抽调干部参加培训、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第八条全面推行干部理论学****考核制度。每年对县管干部参加脱产学****中心组学****集体学****个人自学的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作为干部晋职晋级、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谈心谈话
第九条各级领导班子、县委组织部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谈心谈话以个别谈话为主,必要时可集体谈话。各谈话主体与谈话对象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必要时,可随时谈心谈话。
第十条谈心谈话主要包括:日常沟通谈话、人事调整谈话、知情反馈谈话、告诫提醒谈话、组织诫勉谈话。
(一)日常沟通谈话。重点了解领导班子运行和思想政治建设,以及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听取干部的意见建议。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主动与长期在基层一线和环境艰苦、情况复杂的地方踏实干事、默默奉献的干部谈心谈话,及时疏导思想、减轻压力、解决困难。
(二)人事调整谈话。在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必须安排谈心谈话,提出相关要求,听取意见建议,做好思想工作。注重新提拔和交流任职干部的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工作一段时间后,还要就岗位适应、履职情况进行谈话,提出希望和要求。
(三)知情反馈谈话。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察、民主评议、重点工作督查等结束后,根据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及时向被考核、评议、督查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反馈,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改进提高的意见建议。
(四)告诫提醒谈话。领导干部在承担重要工作、负责重点工程或外出挂职培训、出国(境)时,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有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时,要及时开展告诫提醒谈话。
(五)组织诫勉谈话。对未完成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搞内耗、闹无原则纠纷等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给国家、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经组织考核领导班子综合评定为一般或较差、领导干部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在干部任用和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不良反映的,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的程序、方法严格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谈心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分级负责的方法进行。
(一)各单位主要领导,一般由县委主要领导或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负责谈话。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要与分管部门的班子成员谈心谈话。
(二)各单位副职,一般由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或委托本单位的主要领导负责谈话。
(三)县委管理的其他科级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或委托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谈话。
(四)实行双重管理的领导干部,谈话以主管方为主。
第十二条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积极吸收和采纳。谈话中反映共性的、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具体的整改落实措施;反映班子和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