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毕业生《报到证》的调整改办手续(毕业生本人办理)适用对象:择业期内湘潭大学一本、二本、专科毕业生、《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因故不到该《报到证》开注单位报到、申请改办到新单位的毕业生。(改办只能办理一次。)时间段:毕业当年7月1日至毕业第二年的6月30日内。例如:2013届(2009级)毕业生: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办理步骤:第一类与原报到证单位解约,需改派报到证至新单位:1、到原用人单位开具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者《解约函》、《离职证明》),须盖有单位公章;2、与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取得用人单位接收函);3、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原报到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到学校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活动中心203)开具《介绍信》,并审签《改派申请表》;4、持《证明》、《就业协议》(或《接收函》)、《介绍信》、《改派申请表》和《毕业证书》、原《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办理改派,并开具新的报到证。重要说明:如毕业时办理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需到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开具解除人事代理证明,代替上述第1点。第二类原报到证开回生源地,落实用人单位后,需改派报到证至单位:原《报到证》是开回生源地择业的,请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改派的意见。与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取得用人单位接收函);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原报到证、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派《证明》及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到学校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活动中心203)开具《介绍信》,并审签《改派申请表》;持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派《证明》、《就业协议》(或《接收函》)、《介绍信》、《改派申请表》和《毕业证书》、原《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办理改派,并开具新的报到证。第三类与原报到证单位解约,需改派报到证回生源地:1、到原用人单位开具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