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乐至县石湍镇关于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各村(居)两委会、镇直有关单位:为了适应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创新计生管理与服务模式,大力推行科学民主,依法管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管理、服务和监督的热情。推动全镇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和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我镇根据市、县计生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和实施诚信计生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群众和家庭为中心,推进职能转变,积极构建政府诚信、群众互信、个人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服务意识、制度建设,注重利益引导、服务关怀、宣传倡导、维护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推动群众主动参与和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促进全镇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二、工作目标2011年,诚信计生工作在全镇全面启动,并在龟山寺村和八角村先行试点建立诚信计生计生示范村,2012年末,全镇90%以上的村达到省级示范点的标准,群众对人口计生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各级各部门制定的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全面落实,实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有较大转变。三、主要任务(一)建立诚信体系1、以部门诚信为先导。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推进民主决策、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管理服务行为,维护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的严肃性与公平性,切实提高人口计生部门的公信力。要以深化阳光计生行动为载体,大力推进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能。2、以群众自治为基础。各村要充分发挥村两委、村计生协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健全工作网络,做到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要切实深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扩大基层民主,不断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人口计生工作,在基层形成干部群众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使诚信计生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3、以诚信组织为依托。各村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了解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在群众自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根据地理特点,由育龄妇女自愿组建“诚信计生小组”,也可根据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利用各类专业生产合作社组织、产业化基地、“三结合”帮扶基地,建立计生诚信组织,推选诚信小组长,协商、签订和落实诚信计生协议。4、以双向承诺为保证。各村要以签订协议、公开承诺等形式,明确各村和诚信小组成员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村两委应全面兑现各项承诺,对参加诚信小组并守约的群众,要充分尊重和维护其避孕知情选择权、生殖健康权以及获得奖励扶助的权利,全面实行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妇基本落实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为自主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育龄夫妇提供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对未参加诚信小组的群众,要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把环情、孕情医学检查等免费服务落到实处。(二)创新诚信机制1、诚信评价机制。结合实际制定诚信计生标准,建立由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育龄群众等多方参与的诚信评价机制,积极推进由政府内部评价为主向公众评价为主转变。要建立计划生育信用纪录,定期开展诚信计生部门、诚信计生家庭评比以及诚信计生信用等级评定。2、诚信监督机制。要探索建立诚信计生警示制度,对违反诚信协议的单位和群众,进行通报或公示。对诚信度差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违法生育对象参加村(居)两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选举及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实行资格限制。3、诚信激励机制。要坚持政策引导,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各项利益导向政策,不断提高诚信计生的感召力和影响力。要建立诚信计生奖励制度,对诚实守信的诚信计生小组每年给予一定奖励;要协调推动部门资源整合,制定有利于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导向政策以及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要着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时,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