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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责任保险在高校大规模侵权中的适用.doc

上传人:95762680 2013/11/2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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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责任保险在高校大规模侵权中的适用.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试析责任保险在高校大规模侵权中的适用
(一)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的方式选择
一般地,责任保险可分为任意保险、强制保险两种方式:(1)任意保险基于合同自由原则,与自愿性保险相联,属于商业性保险;(2)强制保险基于一国社会经济政策,由政府以立法形式强制推行,故又称为政策性保险。鉴于在高校大规模侵权中采用何种责任保险方式,这会直接影响到该制度的运作与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所以不能单纯的适用强制保险或任意保险。将责任保险运用于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中,是基于保险业的创新与发展以及保险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考虑的。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许多国家都已经规定大规模侵权损害由保险公司承担一定赔付责任。有学者统计,保险业承担灾难事故比例的达到30%,而我国只有5%,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这也切好说明了责任保险在高校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中的发展空间。因此,有必要根据大规模侵权的不同领域而采取不同责任保险模式。也就是说,在以强制责任保险为主要方式的同时,还应考虑适用任意责任保险机制。因为强制责任保险有最高限额要求,不能完全理赔受害人的损害,而任意保险恰好可以补充其不足。
(二)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
如上所述,高校一旦发生大规模侵权事故,赔偿数额通常是巨大且不确定的,但如果将其责任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也是不公平、不现实的。因此从本质上来看,责任保险其实质上是一种限额保险,因为规定责任限额不仅可平衡当事人的利益关系以及明确责任的落实,而且还可以实现保险公司的自身的更稳固的发展。比如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7条已经明文规定:有关高度危险责任的限额赔偿,并针对高校大规模侵权中的非故意、民事型责任,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可借鉴这一责任限额模式,责任限额等的规定。
(三)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
责任范围意指保险事故发生并引发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时,应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所要承担的责任范围。一般来看,责任范畴的可保风险范围包括:(1)因侵权造成第三人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2)填补大规模侵权损害所造成的必要费用。对被保险人而言,大规模侵权具有偶然性、不确定性等特点,因此具可保性。另外,持续性的大规模侵权所产生的后果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常常需要巨额资金甚至往往超出保险人的风险承担能力。因此,在界定大规模侵权责任的保险范围时需要综合权衡保险公司以及高校的实际情况,合理设计保险范围和程度。就当前实际情况来观察,我们还不足,单靠商业保险发展模式来发展是不大现实的。因此,需要采用政策性措施;也就是说在它自身发展的滞后以及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的潜在需求之中,把直接减损社会利益发展的大规模侵权行为统统纳入到政策性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其次,对薄利而高成本的经营模式导致保险公司推卸责任而又不愿承保的大规模侵权责任风险的同时,这时候可以开展政府与保险公司共保合作的方式,让政府发挥在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中的积极引导作用。
(四)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是保险标的风险的买卖价格,其取决于风险的类型与大小。落实且开展好该项保险业务,确定一个合理的保险费率就显得比较非常重要。鉴于高校大规模侵权的风险社会危害大、受害者众多、损害程度深、救济困难等共同点及传统可保风险的类似情况相比较,并不完全是理想的可保对象。所以确定合理的保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