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莄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教[2012]190号)有关要求和规定,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人才培养,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肀第二条  成立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和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下设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起草实施细则、名额分配方案,汇总、审核上报材料以及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相关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莅第二章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袂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肂第四条  基本申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芀参评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学院审定,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含)以上,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含)以上;(含)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者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国家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莄凡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本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含)课程不及格者;、文献综述或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未能一次通过者;;,违反校规校纪者;。蒂第三章   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蕿第五条  每年五月份,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结合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规模、培养质量、学科(专业)特点以及上一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制定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学年分配名额。膆第六条  综合考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袄第四章   评审程序膁第七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与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蕿第八条申请者需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薇第九条  各学院评审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宣传和评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莁第十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度,各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通过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