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通建工〔2007〕69号南通市建设局关于修改《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管局、建筑(行)业协会,市各有关局,各直属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为更好地开展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我局对2005年制定的《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附件: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二00七年三月八日抄送:省建设厅南通市建设局办公室2007年3月8日印发共印400份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企业加强科学管理,多创精品工程,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企业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是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评选对象为本市境内或者由本市施工企业承建的市外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数量一般控制在全市上一年在建工程总数的5%左右;类别原则上按下述比例安排:公共建筑占获奖总数的50%,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工程占20%,住宅工程占30%。可按上一年在建工程类别比例适当调整。评审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市建筑行业协会负责实施。评审组织为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成立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市建设局和市建筑行业协会有关领导担任;设委员若干名,由建设局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协会负责人及市内工程建设方面的知名专家组成,具体人员由有关单位推荐,报市建设局核准。审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领导和组织评审工作,召开审定会议,听取评选委员会评选情况报告,研究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审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市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处等相关科室、单位及市建筑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市建设局相关处室、单位及市建筑行业协会选派;办公室负责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由市建筑行业协会负责组织。主要职责:受理参评工程申报;按照评审办法审查申报资料,核查工程实物;向审定委员会提出推荐名单;报送书面评选报告。评选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主任由市建筑行业协会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职称、熟悉工程专业技术并担任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和各处室、单位负责相关业务的同志担任。2、评选委员会由市建筑行业协会提出名单,经与市建设局商定后聘任,报市建设局备案。3、评选委员会的成员采取定期轮换制,每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1/3左右。4、评选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原则;评选委员会会议必须由评委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代表出席。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建筑行业协会。评选委员会可根据评选工作需要,组织若干专业检查组,具体负责申报工程的技术资料审查和工程实物核查。评审范围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评审范围及工程规模:1、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建筑建筑面积3000m2及其以上;公共建筑、工业厂房等建筑面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