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苏州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本科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部门:根据《江苏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2014年12月-2015年12月将继续开展2015年度校区及苏理工本科生创新计划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来源:,也可以由学生自主拟定;:(1)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2)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制作项目;(3)社会调查项目;(4)其它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已参加过各级各类竞赛的作品、已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的题目,不得作为申报项目。二、工作程序:“本科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的宣传工作,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本单位每位教师、学生,并编写项目指南;;,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创新性、技术、可行性进行评审,并确立立项项目和项目研究资助经费。三、申报对象及指导教师要求::(1)以校区及苏理工全日制本科大三学生为主体,并作为项目主持人,大二、大四学生为辅,作为项目参与者;(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鼓励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组成研究团队,扩大学生参与面。项目挂靠单位为项目主持者所在单位。(3)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2、指导教师:(1)每个项目须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项目主持者所在学院指派;(2)指导教师须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四、申报方式、报送材料及申报时间::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本通知附件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一份;:2014年12月3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所有相关材料报送至行政楼502室,逾期概不受理。联系人:郭金海。联系电话:56731061,电子邮箱:723155061@五、特别说明:,推荐为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周期1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分为重点、一般和指导项目。校区及苏理工可以由江苏科技大学和苏州理工学院两个口径申报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其中,江苏科技大学省级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由共青团江苏科技大学委员会管理,分为省级重点、一般和指导项目(具体数量由校团委分配),共约10项;苏州理工学院省级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由共青团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管理,分为省级一般和指导项目共约15项。:如被遴选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经管理部门审核有突出成果者,省教育厅按省级重点不超过5000元,省级一般不超过3000元另行资助,省级指导项目省教育厅不予以资助。省教育厅经费将于2015年10月左右下达。经费管理参照《江苏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苏州理工学院省级项目直接在苏州理工学院财务报销;江苏科技大学省级项目需经共青团江苏科技大学委员会审核后报销。(江苏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