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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人民法院审判庭桌椅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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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人民法院审判庭桌椅采购项目.doc

上传人:653072647 2019/4/4 文件大小:14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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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人民法院审判庭桌椅采购项目.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桐庐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桌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TLZFCG2015-GK-009)采购单位:桐庐县人民法院法定代表人:采购机构: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备案单位:2015年2月10日目录招标公告招标需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总则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评标定标合同授予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政府采购合同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桐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桐庐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桌椅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本国生产的货物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TLZFCG2015-GK-009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数量(本项目共一个标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及招标需求):内容数量预算(万元)审判庭桌椅一批50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家具生产厂家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自行查看和下载。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至以下账户:账户: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33001617182053000524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桐庐支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子汇票、转账支票和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划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保证金收退处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人已经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凭缴费期内的投标保证金年卡作为已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无需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对缴入和退付的投标保证金,中心不开具和收取投标人收款收据,退付情况将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定期公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5年3月4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送交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窗口,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3月4日10时00分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投标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还需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如不派代表或不准时参加开标大会的,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十、业务咨询: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联系人:陈女士沈女士联系电话:0571-64217670传真:0571-64217662邮箱:chenf0930@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0571-64217665桐庐县人民法院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71-58592960第二章招标需求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1《桐庐法院审判法庭桌椅采购清单》,款式及其他要求请参照最高院办公厅法办(2005)77号文件(附件2)及浙江高院的相关要求制作。注:,若采购人实际需求有调整,以采购人的实际要求为准。,以及以下小样各1件:①环保中密度纤维板;②胡桃木皮。样品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样品提供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其相应样品分为0分。,最终结算价按综合单价乘实际采购数量计算(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安装制作费、税金和运费等一切费用)。二、,货物的质保期不得少于3年,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包括材料)全部由中标人负责,质保期后的维修按成本价酌情收费,中标人在接到维修电话后24小时内现场响应,最迟在接到维修电话后2日内修复,如不能修复应采取补救措施的,免费提供备品,以保证使用方的正常工作。、正宗、原包装(须按要求新生产的货物),至用户手中时不拆封。,由采购单位组织专业人员验收。验收以国家行业标准为基础,结合本次招标文件和正式合同为依据进行。如不符要求,一律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否则拒付货款,并扣总价款5%的违约金。。包括设备费(包括必备的附件)、安装材料费、运输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和税费等一切费用,为交钥匙工程,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总项目中,除设计变更外,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三、。(交货安装地点为采购人指定)%,货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作为本项目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不计息)。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桐庐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桌椅采购项目2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招标需求。3投标报价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