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部分淅川县人民检察院概况主要职责 县级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或其它事项。(二)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三)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四)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六)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七)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八)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革,进行检察学理论研究。(九)对全院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查处群众反映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纪律教育、执法检查等活动,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十)加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十一)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做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历教育工作。(十二)负责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检察官等级呈报及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十三)负责检察机关党总支工作,老干部工作、妇联、工会及其它有关工作。(十四)做好上报下达,财务装备,信息反馈等工作。(十五)其它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内设机构25个(其中3个正科级规格,15个副科级规格,7个股级规格)淅川县检察院共有检察人员116人,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1人,退休21人),实有人员共计138人第二部分淅川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第三部分淅川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6年收入总计(2373)万元,支出总计(1912)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274)万元,下降(11)%;支出增加(661)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2016年补发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工资,补发2016年调标工资,今年自侦部门案件数量增多,因此引起收入支出各项都有所增加。)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合计(23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3)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支出合计(1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3)万元,占(64)%;项目支出(679)万元,占(36)%。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373)万元,支出(191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4)万元,下降(11)%;支出增加(661)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2016年补发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工资,补发2016年调标工资,今年自侦部门案件数量增多,因此引起收入支出各项都有所增加。)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373)万元,支出决算(1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和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2373)万元,支出决算为(1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费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6年度“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