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米易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米易县村幼教师和保育员购买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根据《米易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米财预〔2018〕64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要求,对2017年米易县村幼教师购买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自评,现将该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一)基本情况我县针对村小学生人数减少、教学资源闲置的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村小资源大力普及学前教育。根据中共米易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教育工作专题的会议纪要》(2016年第18期)会议精神,全县所有村幼儿园全部收归乡镇中心校管理,中心校对村幼儿园的保教、安全、后勤、园务管理等负责。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一家具有劳务输出和教育培训等相关资质的公司,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购买72名幼儿教师和保育员的教育服务,为全县22所村幼儿园每个幼儿班配置1名幼儿教师和1名保育员。公司与中心校共同管理考核教师和保育员,保证了村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顺利实施。(二)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中共米易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教育工作专题的会议纪要》(2016年第18期)会议精神,米易县教育局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一家具有劳务输出和教育培训等相关资质的公司,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购买72名幼儿教师和保育员的教育服务,为全县村幼儿园每个幼儿班配置1名幼儿教师和1名保育员。公司与中心校共同管理考核教师和保育员,保证了村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顺利实施。使村、社适龄儿童在家门口也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我局根据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牵头股室和具体负责人,绩效评价组工作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绩效项目的评价工作,并做好绩效评价前期工作准备和实施。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绩效总结和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查和分析,综合评议形成评价结论。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检查了项目主管股室的专项资金下拨文件和专项资金账务,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进行考察、对照查证复核等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核实,掌握第一手评价资料。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中共米易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教育工作专题的会议纪要》(2016年第18期)会议精神,县教育局2016年9月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配合支持下完成了米易县村幼儿园购买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在县政府法制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法律顾问的指导下拟定了米易县村幼儿园购买服务合同。2017年2月各乡镇中心学校分别与中标公司(攀枝花市星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服务合同。2016-2017年我局分别以《米易县教育局关于拨付村幼儿园购买服务资金的函》(米教函〔2016〕118号)和《米易县教育局关于解决村幼儿园购买服务资金的请示》(米教报〔2016〕42号)、《米易县教育局关于解决村幼儿园缺额教师和保育员的请示》(米教报〔2017〕41号)、《米易县教育局关于拨付补充村幼儿园购买服务资金的函》(米教函〔2017〕139号)文件,向县政府和县政府进行了资金申报,经县财政和政府进行了审批。(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根据中共米易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教育工作专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