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芷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6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一、基本情况芷江侗族自治县地处湖南省西南部,1986年设立为侗族自治县。全县区域总面积2099平方公里,下辖28个乡镇、299个行政村、11个居委会,,%,属少数民族县、省级贫困县、革命老区县、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县。根据《湘民办发【2008】98号文件》规定:民政部门负责审核、认定优抚对象身份,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范围。2016上级下拨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1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优抚给予补助,较好地解决了优抚对象就医难问题。二、评价依据1、《关于印发<湖南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湘民办发【2008】98号)2、《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221号);3、《湖南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11]1号);4、中央、省、市有关优抚对象优抚医疗助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三、评价内容按照《湖南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上级下拨的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用于民政部门服务管理的优抚对象等人员相关支出。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伤残人员、“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等。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1、资金及时到位,优抚对象满意。2016年上级下拨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100万元,。有效地保证了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助工作的正常、平稳开展,缓解了优抚对象就医难问题。2、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县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财务管理制度日趋健全,执行情况良好,并能定期组织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无违反财务管理、财经纪律情况发生。会计核算资料真实完整,资金支出和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程序规范,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资金使用率也不断提高。3、根据《芷江侗族自治县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绩效目标指标》设定的评分标准,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秀”。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尽管政府和民政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国家的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让优抚对象对国家的政策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但总体来看,还有部分优抚对象只了解政策的皮毛。建议:进一步加大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优抚对象对医疗救助政策众人皆知。芷江侗族自治县优抚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填报单位:民政局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指标解释评价标准评分备注投入20项目立项10项目立项规范性3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1分,否则不记分;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记1分,否则不记分;③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记1分,否则不记分。3 绩效目标合理性4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①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1分,否则不记分;②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记1分,否则不记分;③项目能促进事业发展所需要记1分,否则不记分;④项目预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