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通市崇川区宣传部
崇川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CCCG201562(ZB3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师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项目需求 13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 24
第五章合同授予 29
第六章履约验收及付款 29
第七章质疑与投诉 30
第八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32
尊敬的投标供应商(以下称投标人):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为了保证本次招标顺利进行,请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苏三师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以下称代理招标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宣传部(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崇川形象宣传片的拍摄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宣传部崇川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
二、CG201562(ZB34)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约50万元,具体如下: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潜在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须是经注册的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2、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投标。
特别提醒:
请各投标人携带要求的资格材料原件【见第6页中第六点、A、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包】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用。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评标小组将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开标。资格后审材料、招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开始时间:2015年7月9日上午9时。
七、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94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4会议室(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师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地址:南通市人民东路588号东景国际37幢2002室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 0513-80100639 **********
传真: 0513-80100239
邮箱: ntgh20138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江苏三师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组织(以下称代理机构)的公开招标活动。
2、公开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代理机构。
4、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招标文件发布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10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投标人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5、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招标。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均以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网或中国崇川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投标人对涉及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装订
1、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材料原件包、资格后审资料文件、技术标响应文件、商务标响应文件共4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投标人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