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嵊泗县乡镇科技特派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精选).doc

格式:doc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嵊泗县乡镇科技特派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精选).doc

上传人:pangzhan335 2015/10/27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嵊泗县乡镇科技特派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精选).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嵊泗县乡镇科技特派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做好2008年度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舟委办【2008】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嵊泗县乡镇科技特派员的管理,推进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县县派乡镇科技特派员。具体考核工作由嵊泗县乡镇科技特派员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围绕全县乡镇科技特派员的目标任务,以乡镇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的实施绩效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定:
(一)综合表现情况:主要包括派遣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在乡镇工作时间等。
(二)科技项目实施情况:县科技局下达的乡镇科技特派员项目按项目合同书内容要求进行评审。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评分。
(三)特派员职责履行情况: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全面推行乡镇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通知》中的乡镇科技特派员五项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即调研报告;引进项目资金、物资等落实情况;开展科技下乡服务及科技培训情况;宣传、贯彻、执行渔农业渔农村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情况;特派员工作动态宣传报道情况等。
三、考核评分参考标准
(一)综合表现情况20分。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态度分别为5分。入驻乡镇时间为10分。
(二)科技项目实施情况30分。按合同进度执行超额完成合同任务的为25分以上、按合同进度执行完成或基本完成合同任务的为20-24分,没有按合同执行的为19分以下。
(三)特派员职责履行情况50分。五个内容平均每个内容10分。
考核总分为单项得分之和,满分为100分,按综合得分多少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乡镇科技特派员的考核坚持平时考核和期满考核相结合,采取自下而上基层考核与县级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乡镇科技特派员个人自查、乡镇评议、县级审定的程序实施考核。
(一)自我总结。每位乡镇科技特派员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对自已派遣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乡镇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和管理提出有关建议,填写《嵊泗县乡镇科技特派员目标责任制考核表》(见附表),然后把总结材料交乡镇评议。
(二)入驻乡镇评议。入驻乡镇根据乡镇科技特派员在当地的工作业绩表现,群众反映等综合情况,对乡镇科技特派员提出评议意见。
(三)县考核。县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对乡镇科技特派员三项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考评。
(四)县级审定。县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