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衿税务局(稽查局)膆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薄(扣押/查封适用)薂税保封〔〕号薁腿: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羃规定,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决定从年月日起对你(单位)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予以。如纳税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抵缴税款。聿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螄莄螁螇袄税务机关(签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设置。: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依法查封、扣押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使用。袁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横线处分别填写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或第五十五条。羀4.“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横线处填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局(分局)局长所在税务机关的具体名称。:羄(1)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实施扣押的,由税务机关(包括税务所、稽查局)负责人审批,文书正文中可不注明“经节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莈(2)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查封、扣押的,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审批。,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价值,参照同类商品的市场价、出厂价或评估价估算。、扣押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价值时,还应当包括滞纳金和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膀9.“对你(单位)的”横线处填写税务机关查封(扣押)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具体名称。肆10.“向”横线处填写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具体名称。《协助执行通知书》、《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可要求协助执行部门停止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保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