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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管理体系(ppp项目管理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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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部分国内PPP模式概述一、我国PPP模式的发展历程关于我国真正形成具有现代意义的PPP模式的发展阶段目前存在多种不同说法,不论哪种划分方法,我国的PPP模式发展历程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是:BOT与BT模式的演变及发展,了解了这些也就基本可以了解了我国PPP模式的发展历程。BOT模式的试点与兴起PPP试点工作是国家计委推动的。1994年,国家计委选择了五个BOT试点项目:广西来宾B电厂项目、成都第六水厂项目、广东电白高速公路项目、武汉军山长江大桥项目和长沙望城电厂项目。由此可以确定1994年是BOT试点项目的起点,可以称为“中国PPP元年”。一直到2002年,各地推出了大量的BOT项目,以BOT模式为代表的PPP项目大量兴起。BT模式的演变与退出演变产生:随着2002年底建设部出台《大力推进市政公用市场化指导意见》、2003年全国各主要城市掀起了市政公用市场化(PPP)高潮。2004年建设部又出台126号文《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加之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年20号),明确规定“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在此背景下,BOT模式进一步推动,并衍生出BT模式。兴起: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也推出了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BT模式作为政府的一种新型投融资模式,被各级政府通过其平台公司大量应用,BT模式犹如雨后春笋,数量越来愈多、投资越来越大、领域越来越广。退出:2012年12月24日,四部委(财政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文《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一般都称为463号文,在该通知中,几乎全盘否定了BT模式的应用,通知中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以委托单位建设并承担逐年回购(BT)责任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以及禁止为BT模式担保等内容。由此开始,BT模式开始消退,直到现阶段财政部所主推的PPP模式,BT模式已经明确被排出在外。二、,发展迅猛2014年12月,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正式获批。2015年5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汇聚社会力量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5月25日,发改委建立了PPP项目库,首批公布的PPP项目多达1043个,,项目范围涵盖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多个领域。财政部的第二批PPP示范项目已经公布。,除了国家财政部公布的两批PPP示范项目以外,各级地方政府也规划了大量PPP项目,这些PPP项目多数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PPP模式,从集团目前实施和跟踪的情况来看,现阶段多数PPP项目实际应该算是包装成PPP的BT、延期支付或垫资项目。。受政策驱动,PPP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加速披露,然而,实际项目签约率却并不高。除了项目本身投入资金量大、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外,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无法可依。由于PPP模式官方正式提出仅是去年年底的事情,目前的PPP文件以引导性、指南类的文件为主,缺少有较强法律效力的对PPP模式的约束文件,存在诸多典型的法律问题需要国家层面进一步明确与完善,例如:①“特许经营”、“项目融资”与“PPP”定义的混乱问题。②招投标是否获取特许经营权的唯一方式问题。③关于程序和报批等,按照政府投资,还是企业投资做的问题。④项目公司如何设立、出资问题。⑤项目公司能否获得PPP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的问题。⑥项目公司能否拥有PPP项目设施的所有权的问题。⑦PPP项目如何融资的问题。⑧PPP项目能否采用EPC总承包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的问题。⑨风险如何分担问题。⑩监管依据和立法原则问题。(2)国家各部委之间的权责亟待协调。财政部、发改委及各地政府纷纷成立相应的PPP管理机构,但中央PPP机构尚未成立,尚未确立一个整体治理框架。并且,部门间的政策还存在不一致和矛盾的现象。(3)地方政府的观念亟待转变。政府的角色与定位问题、服务理念的提升。(4)投资权益保障机制不完善。一是目前政府推出项目大多数是公益性项目,项目效益较差,一些效益较好的项目还由政府把控,优质的存量资产还未推向社会。二是政府的诚信问题,在实践中确曾出现过,因相关项目规划的调整、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部门调整和负责人变更影响PPP合同的履行,有的政府直接违约,翻脸不认帐。作为PPP模式的参与方之一,政府长期以来形成了较为强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