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3篇精选(篇四)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根据《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行政检查“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2018年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一、目标要求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原则,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切实解决水利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为水利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水利发展环境二、主要工作(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是指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水行政监督检查的执法机制。我局随机抽查的领域目前包括由本局管理的取水许可项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实施情况及在建和运行管理工程水利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具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应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逐步推广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水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1、建立抽查对象数据库。根据检查要求,建立取水户数据库、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数据库及水利安全生产数据库,数据库内容根据水利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动态更新。责任部门:水政监察大队、防汛办、工管股、农水股、水保办和工程质量监督站。2、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根据检查要求,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人员包括局水政监察大队、防汛办、工管股、农水股、水保办和工程质量监督站。数据库内容根据部门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列入名录库。责任部门:水政监察大队、防汛办、工管股、农水股、水保办和工程质量监督站。3、组织抽查。局各职能股室(站)具体组织抽查活动,以摇号等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责任部门:水政监察大队、防汛办、工管股、农水股、水保办和工程质量监督站。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要求的落实。责任部门:办公室(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频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检查事项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70%,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运用1、实行以“一抽查一公开”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责任部门:水政监察大队、防汛办、工管股、农水股、水保办和工程质量监督站。2、建立水利系统市场主体诚信档案。根据随机抽查结果,对取水许可单位(个人)、涉及水土保持的生产建设单位建立诚信档案。责任部门:水政监察大队、防汛办、工管股、农水股、水保办和工程质量监督站。3、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经检查中确定的失信单位(或个人),列入失信黑名单,进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