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发文)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管理机构。
2、凡有麻醉药品储备量的部门(药库、药房、病区、手术室)都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3、要把麻醉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4、日常管理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5、建立麻醉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并规定定期检查的周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建立麻醉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
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
1、      《印鉴卡》由医疗机构或药学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二、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
三、《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四、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麻醉药品采购制度
1、      药库保管人员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制定申购单(一式两份),并由采购人员、药剂科负责人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各项签字和印章应与印鉴卡印鉴一致。
二、药品采购人员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
三、采购麻醉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购买麻醉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严禁用现金采购。医院购买的麻醉药品只限于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四、医院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而药剂科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麻醉药品验收制度
1、      麻醉药品入库实行双人验收。
二、麻醉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三、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四、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五、入库验收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应对各药房、各病区、手术室的麻醉药品的固定基数做出规定,在药剂科备案。当固定基数需改变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
     二、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调配。
     三、开具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及处方用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发药。调配人、核对人在双人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分别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五、应当对麻醉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品名、规格、用药数量。专册登记保存期限为3年。
麻醉药品储存制度
1、      药库、药房、各病区、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