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格
枣庄市地税局办公楼工程
(供应)采购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侯兆有联系电话:0632-3965526
二OO五年月日
枣庄市地税局办公楼工程采购供应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采购供应合同
第三部分技术规范及要求
第四部分订货清单
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件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枣庄市地税局办公楼工程供应
2
招标人名称: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马连道南街16号院1号楼6层
3
投标文件递交至: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4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元(支票)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三十(30)天内保持有效。
5
投标有效期:90天
6
正本份数:1 副本份数:2
7
投标保证金函应封装在一个单独的信封内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招标人。
8
开标时间:2005年月日
地点:枣庄市地税局办公楼工地会议室
9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订货清单》中规定的产品的规格或数量进行调整。
投标须知
总则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枣庄市地税局办公楼工程的供应和服务。
2、定义
“招标人”系指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货物”(或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本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材料、设备、备品配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授权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须知
2)采购供应合同
3)技术规划及要求
4)订货清单
5)附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划要求等。投标人的投标应全面、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果对招标存在疑问,必须在提交投标书之前7天向投标人提出书面询问。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向所有投标人发出书面答复,这种书面答复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本招标文件具同等效力。
任何情况下,如果投标人因为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中项目或数字的确切含义存在质疑,均应根据规定明确提出书面疑问。
7、招标文件的修改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招标人可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投标语言
、投标交换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
1)投标书
2)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4条要求出具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5条要求出具的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4)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6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1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注明提供的货物名称、货物简介、原产地、规格和单价等。
12、投标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