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格
总目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第三部分投标书格式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招标公告
二、供应商须知
三、对供应商的要求
四、合同条款
宁夏灵武市大泉林场太阳能路灯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宁夏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灵武市财政局委托,为灵武市大泉林场采购一批太阳能路灯,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委托编号:NXLW2013005号
二、项目名称:太阳能路灯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携带下列相关资料
1:注册登记年检合格的相关证件(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等);
2: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3: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件的原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应由发证机关或公证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为依据,投标书中提供复印件。监督、公证部门代表将根据公告要求,在投标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供应商不能提供资质原件或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导致废标的,采购中心将有权取缔其再次参加由采购中心组织的重新招标活动,一切责任完全由供应商承担。
五、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书
六、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3月18日15:00时整
报名时提交:1、公司资质证件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
2、保证金交款单据;
七、开标时间:2013年3月20日14:30时整
八、招标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
详见招标书第二部分(技术要求及参数)
九、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10,)整,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现场退回。
投标保证金须在2013年3月18日15:00时之前交于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现金、转帐均可,不允许自带汇票或网银转账),
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持交款单据到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投标手续,逾期不办理投标手续的一律无资格投标。
收款单位: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宁夏银行灵武支行
帐号:29000141100000316
十、开标地点:宁夏灵武市文化路财政局东五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联系人:张秀莲
联系电话:0951—4021324
宁夏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2月20日
二、供应商须知
1、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书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书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书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完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书的组成
:投标函
:太阳能路灯投标报价表
:付款计划建议
:售后服务承诺
:法人代表授权书
:产品说明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3、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采购人所在地交货价(价格应包含运输费、安装、调试、维护和税收等其他费用)。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应予废标。
:该项目为一个标段
供应商应在招标书所附的《太阳能路灯投标报价表》中写明投标的单价和投标总价。
:供应商应按上述条款的要求填写投标价。此价作为招标方对供应商投标书评标的依据,但不能限制买方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
4、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作为投标书的一部分。
5、开标和评标
,投标人必须到现场参加投标。
,则由采购人申请经市财政局同意后,可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或单一谈判方式招标,招标方有权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以财政审批方式继续开标。
,招标方将检查投标书的密封情况,在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并对唱标记录确认。
,其成员由灵武市大泉林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采购中心聘请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
评标委员会将采取综合评分法对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坚持低价优先、价廉物美的原则,评选出预中标单位。评委会将对以下内容进行比较:
:投标报价
:产品质量
:交货期
:业绩和履约能力
:售后服务承诺
综合以上分析比较后做出整体评标结论,评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