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表号:市流调1表制表机关:市流管办批准机关:北京市统计局批准文号:京统函[2009]8号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附件1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公民有义务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的情况;我们对您提供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登记表序号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照片身份证号码*民族*政治面貌*受教育程度*户籍类别*□非农业□农业□无户口婚姻状况*联系电话户籍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盟、州)区(旗、县)出生地□北京市□原籍□其他地区居住证件*□有□无婚育证明*□原籍证明□本市证明□无免疫接种*(18岁以下)□有□无家庭户信息家庭户流入*□否□是人16岁以下人(其中:男女)户主□是□否与户主关系户主登记表序号居住信息离开原籍日期*年月日来京日期*_年月日来现住地日期*年月日来京原因*居住类型*房屋登记表序号现住地址*区(县)所属派出所名称*民警姓名*·就业单位所属行业*主要从事工作*职业*参加社会保险*□无□工伤□医疗□失业□养老□生育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在京*参加社会保险□无□工伤□医疗□失业□养老□生育单位登记表序号备注管理员姓名:管理员编号:填表日期:“*”的项为必填项;:无身份证号码填写”暂无”:除56个民族外,选择”其它”:①中共党员,②中共预备党员③共青团员,④群众,⑤农工党党员⑥致工党党员⑦九三学社社员⑧民革会员⑨台盟盟员⑩民盟盟员⑾民建会员⑿民进会员⒀:①研究生及以上②大学本科③大学专科④高中(职高、中专、中技、技工)⑤初中⑥小学⑦:①非农业②农业③无户口婚姻状况:①未婚,②已婚,③丧偶,④离婚;:应按照身份证件上所记载内容填写,无身份证件的应详细询问清楚后填写。:来京人员以亲属关系共同居住一处的为家庭户,户主为家庭户成员之一。:①配偶②子女③父母④祖父母/外祖父母⑤岳父母或公婆⑥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⑦媳婿⑧兄弟姐妹⑨:①务工②务农③经商④学****培训⑤婚嫁⑥随迁⑦治病疗养⑧投亲靠友⑨工作调动⑩:①自购房屋,②租赁房屋,③寄宿,④借住,⑤单位宿舍,⑥建筑工地,⑦工作场所,⑧其它;:填写至村、街巷、楼(院)、:①就业,②学生,③丧失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