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大村民同志们:今天,利用这个时间,给大家讲一些法律知识,主要讲一下与我们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几方面的法律。在没有讲法律之前,先给大家公布一个社会调查,据最近公布的一项全国性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农村52%的儿女对父母感情麻木,%的老人与儿女分居,22%的老人以看电视或聊天为唯一的精神生活,小病吃不起药的占67%,大病住不起院的占86%。农村吃得最差的是老人,穿的最破的是老人,小、矮、偏、旧房住的是老人,在地里干活和照看孙辈也多是老人。目前,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老年人的问题越来越显得重要和紧迫,截止2007年,,其中9000万生活在农村,这部分人没有退休金和医疗保险,基本依靠子女赡养生活。但以前“孝道”这一被中国人视为天经地义的共同价值观念,越来越淡化,加上农村青壮年劳力大量外出,家庭规模逐渐缩小,对农村老人的生活构成了威胁。现在的农村老人大都是计划生育时代之前组建家庭的,通常有四五个子女,大都经历过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艰难岁月,可到了晚年,不少人还要忍受孤独寂寞之苦,照看晚辈之累,甚至维持生活之难,这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社会每一分子,尤其是儿女多为老人着想。但是就有那么一部分儿女,不但不为老人着想,有时还打骂、虐待、甚至不赡养老人,出现了这种情况,老人该怎么办呢?首先应该找爷们或者村干部召集儿女协商赡养问题,协商不成,应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老年人合法权益有那些呢?要了解这个问题,我们就得学一学《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本法颁布于1996年,这是一部发展老年人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今天的第一个大问题就讲这部法律。1、什么叫老年人:本法第二条规定: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2、成为老年人的意义:***、退休、低保、照顾、3、老年人应享有的权利:(1)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人。(4条)(2)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顾老人。(10条)(3)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11条)(4)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13条)(5)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13条)(6)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料老人的林木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14条)(7)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15条)(8)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争得老年人同意,村委会或当地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17条)(9)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18条)(10)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19条)4、侵犯老年人合法权利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46条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理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一对夫妇逼老太太喝药而死)47条: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