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羃附件1芀虿“全国科技辅导员创新竞赛”竞赛规则薆蚅第一章 “全国科技辅导员创新竞赛”概述芃“全国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简称:“全国科教创新竞赛”)是一项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和科技教育基本技能项目的全国性、综合性竞赛活动,是面向关心、支持、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校内外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所开展的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动,是向全社会集中展示、推介我国校内外各类科技教育活动优秀成果,提高科技辅导员业务水平与创新能力的科技教育活动。蝿一、宗旨羇贯彻《科学素质纲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提高辅导员的素质和能力”,为推进科技教育事业的普及与发展,“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膃二、组织机构肂指导单位: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中国科协科普部、青少年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师范教育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全国妇联儿童部。衿主办单位: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中国发明协会、举办地(区、市)人民政府。“全国科教创新竞赛”主办单位秘书处设在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莈“全国科教创新竞赛”设顾问委员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各地委员会由主办、承办及有关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举办地科协。袅三、举办时间和地点螁“全国科教创新竞赛”每年举办一届,终评、决赛时间为每年7月。袈“全国科教创新竞赛”的举办地点由各省(区、市)申请,经主办单位考察后确定。薅四、活动内容芃“全国科教创新竞赛”活动主要由科技辅导员优秀科教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基本功技能竞赛两部分组成。羆科教创新成果竞赛包括科技辅导员源于社会生活的优秀发明成果、源于科技教学实践的优秀展教具创新成果的竞赛;科技辅导员基本功技能竞赛包括科技辅导员源于科技教育教学、科技教育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教学与活动方案)展评和动手制作等基本功技能的竞赛。莄五、参赛人员莂高等院校(师范院校等)、中小学校(中等师范、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各级教育科学研究所(室)、各级校外科技教育活动场所(科技馆、少科站、少年宫等)的专兼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工作者;关心、支持、从事科技教育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莀六、参赛程序罿(一)申报、推荐蒄参赛者的参赛成果须经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审核确认后,向所在省(区、市)推荐,经参加省(区、市)组织的科教创新竞赛获奖后或所在省(区、市)审核确认,由所在省(区、市)向“全国科教创新竞赛”主办单位秘书处推荐。螂(二)入围、参赛袈参赛者的参赛成果经“全国科教创新竞赛”评委会初评入围,由各省(区、市)按规定组成参赛者代表队统一参加“全国科教创新竞赛”。螇七、奖励薄“全国科教创新竞赛”优胜者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膃“全国科教创新竞赛”接受有关企业和社会机构设立的专项奖励。根据专项奖设立原则,评选出专项奖获奖人员,予以奖励。薀为资助“全国科教创新竞赛”的企事业单位设“全国科教创新竞赛特别贡献奖”,为积极组织“全国科教创新竞赛”活动的单位、机构设“全国科教创新竞赛优秀组织奖”。薆“全国科教创新竞赛”的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蚄薄第二章 “全国科教创新竞赛”的组织办法肈 一、省级竞赛、推荐蕿(一)省级科教创新竞赛,是“全国科教创新竞赛”的基础,省级科教创新竞赛应参照“竞赛规则”举办,并按照“全国科教创新竞赛”的要求、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国科教创新竞赛”。螃省级科教创新竞赛由各省(区、市)科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相应的顾问委员会、组委会、评委会等组织机构,由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的团体会员理事单位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组委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当地科教创新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蚁省级“科教创新竞赛”组委会在推荐上报参加“全国科教创新竞赛”的优秀项目时,应上报省级“科教创新竞赛”的获奖名单、名次。螀按省(区、市)行政区划,由省级“科教创新竞赛”组委会统一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国的科教创新竞赛。莈(二)因具体情况,尚未组织省级“科教创新竞赛”的省(区、市),应在省(区、市)科协的领导下,由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的团体会员理事单位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评委会和评委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当地科教创新竞赛成果的征集、评审和推荐工作。袃省级“科教创新竞赛”评委会按照“全国科教创新竞赛”的要求,对所征集的科教创新成果进行审核、确认,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国科教创新竞赛”,同时上报省级评委会评审意见、推荐顺序。肂按省(区、市)行政区划,由省级“科教创新竞赛”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国的“科教创新竞赛”。蒂(三)对于因具体情况,省(区、市)确实尚未组织“全国科教创新竞赛”优秀成果征集、推荐活动的地市,可提交组织当地科教创新竞赛活动申请,经“全国科教创新竞赛”主办单位秘书处审核、确认、批复后,成立地市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