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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裁网络空间犯罪路径选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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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裁网络空间犯罪路径选择.docx

上传人:我是开始 2019/4/17 文件大小:2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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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摘要大数据促成了一次重大的时代转型,改变了我们的价值体系、知识体系和生活生产方式。中国的刑法学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尤为突出的是数据时代产生的网络空间犯罪,其自身的价值属性增加了网络空间受到侵害的刑事风险,对传统刑法网络犯罪与计算机犯罪的规范体系造成了严重冲击,这就使得在风险刑法的思维引导下,对数据时代制裁网络空间犯罪的路径作出选择显得尤为重要,以充分增强刑法在数据时代的生命力。关键词数据时代;网络空间犯罪;路径选择一、两种路径选择一路径一网络空间立法。我国现行刑法中与制裁网络犯罪的罪名相关的共有四个条文,涉及8个罪名,分别为二百八十五条、二百八十六条、二百八十六条之一、二百八十七条、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和之二规定的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3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4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5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6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7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8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其中,前五个罪名主要制裁的是以网络为犯罪对象、犯罪工具的传统网络犯罪,而后三个罪名是2015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体现了刑法对网络空间秩序的高度关注。可以说,《刑法修正案九》顺应了数据时代网络空间的发展要求,将刑法调整的范围扩展至网络空间,这是刑事法律惩治网络犯罪的一大进步,但是目前我国刑法没有单独的罪名规制网络空间犯罪,面对网络空间犯罪手段的多样化,以及网络空间出现的新事物,我国现有的刑法罪名不足以回应网络空间犯罪的危害。大数据,大挑战,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贯彻网络安全法的有关精神,扩大立法范围,增设网络空间犯罪罪名,防止漏罪出现,是制裁网络空间犯罪可选择的路径之一。我国现有刑法对网络空间犯罪的规制仅见于扰乱公共秩序罪一节,这样的规定明显不够全面,也不足以制裁数据时代复杂多变的网络空间犯罪,应当进一步扩大立法范围,单独设立网络犯罪方面的罪名。这有其迫切性和必要性,具体步骤如下1将网络犯罪罪名集中化,对网络犯罪专章规定、集中化设置、体系化整合;2网络犯罪类型化,将网络犯罪罪名类型化为主观恶性较重的网络犯罪与普通网络犯罪,并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划分,这不仅是现代各国的通行做法,也符合当代世界刑法发展的潮流;3将网络犯罪罪名阶梯化,在集中化、类型化整合的基础上,应对网络犯罪从定罪阶段到量刑阶段进行阶梯化排列,对不同类型网络犯罪罪名进行归纳整理,区分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较重的网络犯罪和主观恶性较轻与社会危害性轻的网络犯罪,并设置分级、阶梯化的规定,体现一定的幅度,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对各类网络犯罪做出量刑上的阶梯化排列。根据上述三点立法思维,可将我国现有的及今后增设的网络犯罪设计为1网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2网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网上破坏经济秩序犯罪;4网上侵犯财产权利犯罪;5网上侵犯人身权利犯罪;6网上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打造一个全新的用于网络社会的罪名体系,使罪名设置逐步由系统、软件思维转向网络思维,安全防护由数据思维转向空间思维,逐渐与数据时代网络空间变迁相契合,抵御数据时代网络空间风险,严厉打击侵害网络空间法益的犯罪行为。完善立法,增设制裁网络空间犯罪罪名是应对网络空间犯罪的路径之一,但网络空间立法不是简单的事情,立法模式还直接影响着网民生活、网络空间建设和国家法治建设。为此,网络空间立法既要考虑法治建设问题,又要考虑网民权益问题[1]47。二路径二扩大解释现有刑法分则条文。扩大解释刑法分则条文,使现行的条文体系和罪名体系适用于网络空间犯罪,以充分增强我国刑法在数据时代的生命力和适用的可能性及延续性。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赌博网站与现实生活中实际的场地物理场地,即虚拟赌博网站与物理场地同作为赌博场地;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则明确规定网络空间、网络秩序具有公共场所、公共秩序的属性,这两个解释的基本方向就是将现实的物理空间扩展至网络空间,进行了扩大解释。中国政法大学于志刚教授认为,对公共秩序公共安全财产等关键词内涵和外延的解释往往会影响对特定罪名的选择和适用,甚至有可能成为确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基本依据。因此,如何解释这些关键词就成为决定传统刑法的罪名体系能否延伸适用于网络空间的关键[2]。数据时代网络空间犯罪映射出的场所包括公共秩序、公共安全、财产是传统犯罪的延伸,将现有的刑法分则条文作扩大解释可以满足网络空间犯罪,使传统刑法中诸如公共秩序公共安全财产个人信息他人信件等刑法所保护的对象在适用于网络空间犯罪时能够被民众所接受,且不违背民众的预测可能性,从而在观念上达成共识,使生活现实与法律术语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