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
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监测资质单位)
××××(编制日期)
责任表
×××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编写
校核
审查
核定
批准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目录
1前言 1
1
1
1
2
2工程概况 3
3
3
3
3
3
3
3
4
3监测范围及内容 5
5
5
4监测方法 6
7
7
9
12
5监测站点的布设 12
13
13
14
(断面)的的布点 14
6监测计划及工作安排 14
14
15
7设施设备及人员组织 16
16
17
8成果提交 18
附表目录
附图目录
1前言
按照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法规及技术规范,在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和运行期间,需对建设项目防治责任区的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测。其目的是:
(1)可及时掌握工程建设所引起的水土流失状况,评价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和工程区域生态环境的的实际影响;
(2)了解工程项目区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运行状况、对水土流失的防治实施效果及合理性;
(3)为提高工程建设水土流失工作及防治效果提供技术依据和补充措施的设计依据;
(4)服务于工程的安全生产建设、运行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
(5)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工作和科学研究积累基础资料。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和项目建设水土流失的特点,本次保持监测工作布置和安排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应按临时站点设置原则。工程建设的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枢纽工程施工期间,以及施工结束后的植被恢复期。由于电站的大规模施工活动已基本结束,因此水土保持监测的时段主要是工程施工后期和工程完工后的植被恢复期,同时对工程措施防治效果进行监测;
(2)典型性原则。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的布设密度和监测项目的控制面积,应根据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确定,结合新增水土流失预测结果,选择典型场所进行监测站点的布设和监测工作,重点地段应重点监测。由于建设所产生的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施工区,水土流失重点地段为弃渣场、料场、施工公路、加工管理区等地点,故将监测站点主要布设在这些地段,其它区域的水土流失状况采取宏观调查,了解其变化情况;
(3)可操作性原则。水土流失监测站点主要布设在工程建设对原地貌及植被破坏较严重,容易产生弃土、弃渣而且可能造成较大水土流失的地区。工程建设期间,在工程建设区及直接影响区建立适当的监测点,以能有效、完整的监测两个区的水土流失状况、危害及防治措施的效果为原则。运行期间,在工程建设期监测点的基础上,在挡水坝两侧增加监测点,以能反映人类活动对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的影响为原则;
(4)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的观测方法、观测时段、观测周期、观测频次、观测设施等应根据项目可能导致和产生的水土流失情况确定。本次水土保持监测的成果,报上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
(5)水土保持监测应有相对固定的观测设施,并做到地面观测与调查监测相结合;
(6)此外,由于工程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完成于工程施工建设期,并且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始于工程建设基本完工以后,因此,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必须考虑实际情况,要体现具体情况具体对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按照新开工建设项目来做。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第5号令);
(2)《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2000年1月31日水利部第12号令);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l0月22日水利部第16号令);
(4)《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水利部);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6)《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7)《水土保持试验规范》(SD239—87);
(8)《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
(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