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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设立公司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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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拟设立公司章程
年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四章董事会
第五章监事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七章税务、财务会计、外汇管理
第八章保险
第九章利润提取
第十章职工
第十一章工会组织
第十二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十三章规章制度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公司/先生在滦县台商工业园设立外商独
资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公司章程。
公司的名称为:
英文名称为:
公司法定地址为:
法定代表人:
投资者名称:
英文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对公司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公司宗旨: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生产规模:
产品内外销比例: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的投资总额: 美元(折合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 万美元(折合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
出资方式:以美元现汇万美元出资
/以万美元现汇及价值万美元的设备(或其他如技术作价等)出资。
第十二条出资期限:公司分期缴付出资,第一期出资万美元于营业执照签发后3个月内缴清,其余出资在执照领取之日起
年(一般在两年内投齐)内全部投齐。
第十三条公司在缴付出资额后,经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书。验资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出资者名称、出资内容、出资日期、发给验资报告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以及公司的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它原因导致注册资本发生重大变化,均须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名,董事名,均由投资者委派。董事任期4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长由董事会推选。
第十八条董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应在公司所在地召开,根据情况也可以在异地召开。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董事长委托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一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6O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二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代理人出席,当作为弃权。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在确定召开会议60日前,以双挂号函方式发出开会通知,并应当注明在本通知发出的至少45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规定期限内仍未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则应视为被通知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双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即使出席该董事会特别会议的董事达不到举行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经出席董事会特别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仍可就公司之重大问题或事项做出有效决议。
第二十四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除外)。
第二十五条下列事项需要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
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的终止解散;
公司注册资本的调整;
公司的分立及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董事会认为须由董事一致通过的事项。
对其他事宜,可采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该记录由公司存档。
第五章监事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两名监事,由投资人委派,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诉讼。
第二十九条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公司设总经理1人,由董事会聘请,由投资者推荐。
第三十一条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