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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审计案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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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审计案例.doc

上传人:水中望月 2019/4/18 文件大小:1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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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审计案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国水污染防治审计案例审计项目名称: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审计审计对象:各级政府及所属环保部门,财政部门,项目单位,企业等审计目标:到2003年底,中国政府批准的《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2001-2005)的阶段性目标是否实现?审计性质:效益审计审计实施:审计署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地方审计机关进行联合审计和平行审计审计范围:2001年至2003年,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实施情况,中央、地方政府和企业履行海河流域水污染治理责任情况。一、背景(一)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背景:海河流域地跨6个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山西省),%,人口约占全国的10%。海河流域环境背景是:水资源短缺,工业结构不合理,污染严重。流域位于中国中东部,处于干旱和湿润气候的过渡地带,是东部沿海降水最少的地区。一些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的造纸、制革和酿造企业由于技术和成本等多方面问题,不能实现达标排放,污染严重。为治理海河流域污染,政府批准实施《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2001-2005)(以下简称“计划”)。计划在6个省投资400亿元人民币(约50亿美元),通过建设污水处理厂、清洁生产、工业污染源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生态农业、饮水打井、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7项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改善海河流域水质。(二)审计项目立项背景:确定对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进行审计,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海河流域是国家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流域之一,通过审计促进国家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从流域水环境审计入手探索符合中国环境保护实践的环境审计模式;三是可借鉴国际环境审计的经验。水环境审计是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委员会成立后确定的第一个环境审计主题,近几年在很多国家得到了广泛的实践。二、审计对象的选择(一)中央和地方政府: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对全国和地方的环境状况负总责。(二)各级政府所属环境保护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是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拟定本行政地域的水污染防治计划,开展水质、污染源监测,提供环境统计信息,实施污染控制措施,征收排污费等。(三)各级政府所属财政部门:负责筹集、拨付用于项目建设的公共资金,监督公共资金的使用,管理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四)项目单位:负责建设水污染防治项目,使用项目资金,进行项目会计核算。(五)企业:按法律规定,投入资金治理本企业排放的水污染物,负有达标排放的责任。三、审计过程(一)审计组织方式。此次审计的组织方式类似于平行审计(concurrentaudits)和联合审计(jointaudits)的结合,即试点审计阶段采用联合审计方式,正式审计阶段采用平行审计方式。试点审计阶段,由审计署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省审计厅联合组成一个审计组,对天津市进行审计。正式审计阶段,审计署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统一组织,审计署驻太原、长沙、京津冀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山东、山西、河南3省审计厅分别组成6个审计组同时对山西省、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5省市进行审计。报告阶段,每个审计组将审计报告报审计署送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根据汇总结果,向审计机关负责人提交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审计结果报告,经审计机关负责人同意后,向同级政府报告审计结果。(二)审计过程。2004年2月到2005年2月,历时12个月。中国审计机关第一次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审计。由于是第一次,所以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试点审计和制定审计方案)用时较长,达4个月,占全部审计时间三分之一。审计过程包括::2004年2-3月,所有参加单位对天津市进行试点审计。:2004年4-5月,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根据试点审计情况制定审计方案。:2004年6-10月,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和各省审计机关分别组成审计组对流域内的其余5个省开展审计。:2004年11月。:2004年12月-2005年2月,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汇总流域审计报告。四、审计内容主要审计了:2001年至2003年底,总量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环境责任主体(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企业)环境责任履行情况。具体细化为:(一)总量控制::生活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工业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总量是否下降,主要污染物浓度是否下降/河流水质是否改善。(二)环境责任主体履行环境责任情况::是否及时审批水污染防治项目立项,是否承担应当承担的对地方转移支付;:是否及时筹集项目资金,项目进度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实施污染控制及结果如何,资金使用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