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新议(3) (二)表述不严谨,《格式》,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的规定,使得党的机关仍然沿袭以往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不加盖印章,而行政机关此类公文盖章的做法,这一不统一的格局仍然得以维持。这部分对纪要这一非普发性公文盖不盖印章,也没有明示。《格式》,这里没有明确其他要素所指,容易造成基层单位将打印、校对、存档、印发份数等要素标注在公文的版记中。《新格式》,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页码是新《条例》中新增加的公文格式要素之一,这充分说明页码是公文格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公文有效性和完整性的标志。在公文中标注页码,不但为公文查阅、统计、检索、印刷和装订提供了方便,还有助于公文的防伪。公文版记是公文格式的三大部分之一,这样表述破坏了公文格式的完整性。实际工作中,通过技术处理,完全可以使公文中不出现空白页,也有利于节约公文的行政成本。(三)随意增内容,存在错讹有关职能部门编印的《国家标准应用指南》第四章新《格式》的条款释义中,随意增加有关内容,造成前后矛盾,误导受众。-6位阿拉伯数字的表述,易造成随意标注份号的情况。,发文机关标志使用小标宋体字,单一机关行文带文件二字,多个机关联合行文不带文件二字。新绦《条例》、新《格式》中并无此硬性规定。《办法》、旧《格式》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的规定,这是行政机关的自行规定,是公文标题与公文正文在标点符号运用上实行的两个标准。条款释义中仍然新瓶装旧酒,是在误导受众。在实际行文中,标题中除书名号外经常使用五种标点符号,即顿号、括号、引号、破折号、连接号。笔者认为,在公文标题中使用标点符号,只要符合新《标点符号用渤(CBIT15834-2011)即可。正因为如此,新《条例》、新《格式》对公文标题中使用不使用、如何使用标点符号未作规定和要求。,无法实现正文与所有发文机关的印章同处一页,也可采取此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