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
文档名称:

成都社会保险职工平均工资标准.doc

格式:doc   大小:731KB   页数: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成都社会保险职工平均工资标准.doc

上传人:wxc6688 2019/4/20 文件大小:73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成都社会保险职工平均工资标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文件成社办〔2012〕21号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12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市)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处):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统计局《2011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了2011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7924元,成都市统计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1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成统计办〔2012〕38号)公布了2011年成都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4008元。现就我市2012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用人单位及职工。用人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2012年1月起按37924元执行,其中下限为1896元,上限为9481元(见附表1)。用人单位及职工1至5月期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须重新核定或申报并足额缴纳。(包括已办理退休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并统一生成,用人单位和职工在9月30日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缴费工资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在9月30日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申报并足额缴纳。,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按上述第1项规定重新核定或申报,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和职工足额缴纳。其中变更前的用人单位应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后,由变更前用人单位在9月30日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申报并足额缴纳。(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档次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2012年1月起按37924元执行(见附表2)。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其申报的缴费档次与公布数据对应缴费档次之间的差额部分,本人应当在12月24日前足额缴纳(见附表3)。(三)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2012年1月起按37924元执行。(四)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计发。2012年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城镇企业职工(含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涉及到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使用37924元()。1月至5月已使用2010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预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重新计发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分。2012年度死亡的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和个体领取养老金人员(含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死亡待遇涉及到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使用37924元()。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2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档次和金额,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1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社办发〔2011〕547号)规定执行(见附表4);2012年度符合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基本养老金涉及到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使用37924元。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一)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