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国际进出口贸易术语来自--(作者:)发布时间2004-2-1913:53:40    一、贸易术语(价格术语或贸易条件)的涵义   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中习惯采用的、用简明的语言来概括说明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其主要内容是规定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方面的责任、风险和费用的划分。贸易条件是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形成的。二、有关国际惯例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国际上没有形成对各种贸易条件的统一解释。后来,国际商会、国际法协会和美国�些著名商业团体经过长期的努力,分别制定了解释国际贸易条件的规则,这些规则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因而形成为一般的国际贸易惯例。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主要有以下三种:(一)《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Rules,1932)   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它对于CIF合同的性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以及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等问题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该规则在总则中说明,这一规则供交易双方自愿采用,凡明示采用该规则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均应援引本规则的规定办理。经双方当事人明示协议,可以对该规则的任何一条进行变更、修改或增添。如果该规则与合同发生矛盾,应以合同为准。(二)《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AmericanForeignTradeDefinition1941)   它是由美国9个商业团体制定的,所解释的贸易条件共有六种。该定义在序言中明确指出,本定义并无法律的约束力,除非有专门的立法规定或为法院判决所认可,为使其对有关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建议买卖双方接受此定义作为买卖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该定义在美洲国家采用较多。(三)《1990年国际贸易条件解释通则》(《INCOTERMS1990》)    它是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条件的解释而制定的。最早的《通则》产生于1936年,国际商会先后于1953、1967、1976、1980年进行过四次修改。现行的《1990年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80年代中科学技术和运输方式等方面的发展变化,在原《通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该通则共解释了十三种贸易条件,其重要特点是在某种贸易条件下都规定了卖方可售电子单证代替传统购纸单据。三、十三种贸易术语(贸易条件)   《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列出十三种贸易术语,其要点如下:(一)工厂交货(EXW)本术语英文为“EXWorks(…named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二)货交承运人(FCA)   本术语英文为“FreeCarrier(…namedplace)”,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入照管。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三)船边交货(FAS)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