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西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节涉及的概念性知识较多,近几年来所占分数是最高的,一般在40分左右。
考生在复习过程中要熟背概念、分类。
考试题型、分值分布
单选题
多选题
判断题
案例分析题
合计
9分
18分
9分
6分
42分
【内容讲解】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根据《立法法》,会计法律的效力最高,以下依次为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会计关系。
会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统称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考点1: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一部是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另一部是《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法》颁布于1985年,1993年和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对《会计法》进行了修订。目前施行的是1999年修订后重新发布的《会计法》,包括总则,会计核算,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和附则七章共52条。
《注册会计师法》颁布于1993年。《注册会计师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注册会计师考试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和业务范围、法律责任等进行了系统规范,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制定主体为国务院。效力低于会计法律,高于会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我国当前施行的会计行政法规有两部,分别是《总会计师条例》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以第287号令颁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对外提供、法律责任等重大方面作了规定,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考点2: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规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财政部部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包括——《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40号)等。
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办法。
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
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主体是财政部,在会计法律制度中效力最低,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其中,会计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会计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规定了中央、地方、部门、单位在各自方面对会计工作的管理范围、权限职责及其相互关系。
考点3: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二是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三是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我国对会计工作实行的是“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下的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的会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对地方的会计管理工作予以指导、监督;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