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校园凌暴现象的思考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西安710300【内容摘要】木文简单介绍了校园凌暴的现状,并分析了我国目前的解决方案和相关立法,据此提出了三方面的建议,以减少校园凌暴现象。【关键词】校园凌暴责任近期,有多起校园凌暴事件被新闻曝光:河北衡水安平县女牛遭殴打被扇14耳光并强扒内衣;湖南郴州11岁女孩被同龄女孩们当街扇耳光暴打;陕西洛南一女牛被五人围殴,原因仅仅是“撞衫”。更严重的是,有些学校甚至还岀现了“黑社会”势力的苗头,一些学生有组织地搞地下帮会,逼迫在其势力范围内的学牛按期交纳“会费”,有的组织甚至制定了帮会“章程”,设计了“会徽”。这种团体化现象危害性更大,影响更恶劣。显然,校园凌暴事件的严重性、发生频率正在逐步增加,且低龄化趋势明显。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一项针对10个省市中小学生的抽样调查显示,%的人偶尔被欺负,%的人经常被高年级同学欺负。今年4月发布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6)》显示,近年来校园欺凌发生的地域范围广泛,覆盖了绝大多数省份,且频次密集。有研究机构调查显示,校园凌暴事件的起因“日常摩擦”居首,%;“钱财纠纷”次之,%;情感纠葛”%%的凌暴事件是由“偏激心理”引发的,带有很强的青春期特征。此外,校园凌暴行为不仅仅表现为殴打等外在侵害行为,还表现为对受侵害对象的精神强制,如恐吓、侮辱等。根据相关立法,如果受害者情况较为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予以处罚,但根据刑法,只要欺凌者未满14周岁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14至16周岁,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等罪负刑事责任。如果受害者情况不严重,够不上轻伤,仅存在扇耳光、恶语谩骂等侮辱性行为,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但同样有关于年龄限制的规定:“不满14周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所以在现实中很多的校园欺凌案件往往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很好的解决,施暴者不能受到应有的处罚,仅仅由家长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这也使得其在思想上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社会也无法起到警戒作用,导致此类案件频频发生,控制效果不佳。笔者认为,要减少校园暴凌现象,需要从这几个方面着手予以改善:1、 学校应引起重视,并制定相关制度。日本针对此现象加强了对教师进行有关校园欺凌的培训,增加了合格学校辅导员和护理员的数量,以帮助学生处理各种问题;同吋,允许学校对那些给同学带来身体或心理伤害的学生停课,并为此制定了更加明晰的指导原则和程序。我国大部分学校都以教学为主,对学生的德育工作关注度不高,对校园凌暴的严重性、广泛性也认识不够,相关制度不太健全,因此在这方面也应予以改善。2、 加强学生自身保护意识。在教学工作中专门开设学生安全课程,内容可涉及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校园凌暴等多方面,建议学校与所在地的派出所联系,举办相关讲座,通过案例讲解等方式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意识,也通过此方式提醒学生在生活中遇到摩擦时如何更有效的解决问题,如何尽量避免受到此类伤害。同时让更多的的学生了解出现此类问题时应该如何寻求有效的帮助,施害者需要如何承担责任,树立学生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