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一人〔2012〕42号关于印发《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各处、科室、黄埔院区、东山院区: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青年学术骨干,提升整体学术水平和竞争力,为医院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储备,现将《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主题词:医院人事人才计划方案通知中山一院院长办公室2012年7月31日印发责任校对:谢锦玲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修订)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青年学术骨干,提升整体学术水平和竞争力,为医院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储备,现结合医院实际,特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方案》(附一人〔2007〕39号)予以修订,并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支持对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旨在重点支持具有优良的师德学风,扎实的学术基础,开阔的学术视野,较强的学术组织能力及良好的合作精神,教、医、研等方面业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和学科建设需要的后备人才。其中,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或入选相应层次人才计划(如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学校“百人计划”引进人才等)的相关人员,不再参加本支持计划。二、支持规模和支持周期每2年遴选一次,一般于9月初进行;每批选拔支持对象15名,每个支持周期为5年。三、支持措施㈠经费资助1、每人每年6万元;2、经费使用按照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㈡出国(境)研修1、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入选者申报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大学或研究机构研修,期限为1至2年;2、在支持期内,由学校或医院派出赴境外研修者,研修期间保留基本工资、改革性补贴、特殊岗位津补贴、岗位津贴、职位津贴等待遇,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㈢对申报人才项目及科研项目给予一定政策倾斜。㈣对首个培养周期评估结果为“优秀”者,在符合遴选条件的前提下可申请第二个培养周期支持计划。四、遴选条件㈠医德医风良好,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㈡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教学、科研、医疗等方面已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在学术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构想,具有明确的科研方向;㈢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遴选当年12月31日),取得硕士或以上学历、学位,职称不限。五、遴选程序㈠科室推荐或自荐,自荐须有2名本专业教授推荐;㈡人事处、科研处审核;㈢专家委员会评审(个人述职、评委评审);㈣院长书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