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二〇一三年七月目录前言 1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环境监测井的设立原则 25环境监测井的设计要求 66环境监测井施工技术要求 77环境监测井井口保护装置要求 128环境监测井验收与资料归档要求 129环境监测井维护和管理要求 1210环境监测井废井要求 12附录A 1附录B 20附录C 22附录D 29前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保护地下水环境,规范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建设、维护、和废止等,制定本指南。本指南规定了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布设方法、建设和废止等要求。本指南附录A~B为资料性附录。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技术指南1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建设、维护、管理和废止等有关要求。适用于饮用水水源地(补给区)、矿山开采区、工业污染源(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外工业污染源及工业废弃场地)、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农业污染源(再生水灌溉区、规模化养殖场)、高尔夫球场等区域的地下水调查和监测。2规范性引用文件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Z/T0181水文测井工作规范DZ/T0148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0133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DZ/T0091岩心钻探规程HJ/T164-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CJJ10-86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6供水管井技术规范DD2008-01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HJ610-。地下水环境监测井通常包含井口保护装置、井壁管、封隔止水层、滤水管、围填滤料、沉淀管和井底等组成部分。按设立目的可分为简易监测井和标准监测井;按井结构可分为单管单层监测井、单管多层监测井、巢式监测井和丛式监测井等。,初步确定污染范围和污染物种类所设立的临时性环境监测井。、长期对有代表性的地下水点位进行水质监测所设立的长期性环境监测井。。。。(场地、区域)附近分别钻多个不同深度的监测井,每个监测井分别监测不同深度的目标含水层。,从现有的各种地下水井中筛选出符合地下水监测要求的井作为地下水环境监测井位使用。,对失去地下水监测功能的监测井进行回填封闭处理。(1)环境监测井在建设、使用和废止过程中的基本原则是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2)监测井位置和监测层位选择应符合地下水监测工作要求。监测层位一般为浅层地下水,特殊情况下可覆盖深层目标含水层。(3)以饮用水源、污染源为监测重点。围绕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和水源地补给径流范围内重要的污染源或潜在的污染源布设监测井。(4)同时兼顾背景区域和特征污染源区监测。应在地下水污染源的上游、中心、两侧及下游区分别布设监测井,以评估地下水的污染状况;(5)布设地下水监测井之前,应收集本地区有关资料,并做现场水文地质踏勘和周边地区调查走访。(6)根据范围和对象不同,水源地及周边地下水宜进行分层监测,水源地的地下水的补给区、主径流带及已识别的污染区为监测重点,监测点可适当加密。污染源及周边地区地下水水质的监测工作以浅层地下水为主,兼顾有水力联系的深层承压水,在实际操作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整监测点密度,应以发现污染问题、基本摸清污染情况为原则灵活掌握布点数量和精度。①总体采用网格布点,区域布点方法,优先在污染源区域下游布点,上游、中部稀疏,地下水的补给区、主径流带及已识别的污染区为监测重点,监测点可适当加密。②以开采层为监测重点,反映地下水总体水质状况,同事兼顾与地下水存在水利联系的地表水,重点监控地下水已污染区段或水质异常区段,充分考虑工业、农业、矿山、城市等活动对地下水水质的潜在影响。③存在多个含水层时,应在与目标含水层存在水力联系的含水层中布设监测点。④调查范围小于50km2时,水质监测点至少在7个/层以上,调查范围为50~100km2时,水质监测点至少在10~20个/层以上,调查范围大于100km2时,每增加25km2水质监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