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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使用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wz_198613 2019/4/28 文件大小: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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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公车使用管理办法()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机动车辆使用和管理,满足和服务于生产经营需要,降低管理成本,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自有车辆及租赁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管理分工及职责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公车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监督检查,负责制定车辆年度费用预算,负责相关制度的修订与完善。财务部负责审核年度预算及依据财务制度进行相关报销。管理原则公司车辆年度费用实行预算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落实。车辆及费用由综合管理部集中管理,各部门部长调度各部门分配车辆。车辆管理由综合管理部纳入基础工作统一管理,公司车管员每月定期检查或抽查,并将检查结果、考核建议上报公司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各类费用的审核及监督、考核。车辆购置管理公司更新购置公务用车应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上报购置计划,并经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报集团主管部门审批。车辆购置应严格按照配备标准,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出售等处置,应当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购置机动车辆的固定资产投资立项报工程技术集团审批,经集团批准后统一上报武钢规划发展部统一采购。公司购置机动车辆的标准按工技集团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或变相提高配置标准。车辆租赁管理车辆租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严禁各部门违规自行对外租赁车辆及以任何形式借用业务往来单位车辆。各部门因管理、业务用途需租赁车辆必须向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经理办公会通过后,由综合管理部与出租单位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对外租赁车辆必须签订有效合同,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办理租赁手续,同等条件下,应优先租用武钢内部交通运输单位的车辆。严禁租用私人车辆。公车日常管理公车包括公司自有购置车辆及租赁车辆。分配到各部门的车辆由部门部长调度,部门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检查及使用。特殊情况下应服从公司车管员的统一调配。公司公车不指定专门驾驶人员,但驾驶公司公车的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由国家交通部门颁发的正式驾照;驾龄在3年以上的;由公司统一审核认定通过并在综合管理部备案的驾驶人员。公司领导及管理职能部门因公用车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度,坚决杜绝专车专用现象,综合管理部定期组织抽查或检查各部门车辆使用和加油台账。严禁任何形式的公车私用。所有公车均实行“谁使用谁登记”的原则,建立出车用车台账,采用“一车一帐”,使用人应填写《机动车使用登记台账》,应详细记录出车时间、出车事由、驾车人姓名、还车时间等数据便于日后追溯,事后在该时段内查出的交通违章等行为应由该使用人承担相应罚款处罚。车辆加油应建立《车辆加油登记台账》,详细记录加油日期、加油金额(或加油升数)、经办人等数据。部门特殊用车(大货车等特殊车辆或部门车辆已不能满足部门需要)必须提前一天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由车管员统一调配。下班时间、双休节假日期间,公车应停放在公司办公场所所属车辆停放点,经公司领导同意的维保车辆、备勤车辆、外派(驻外)车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停放在合规、安全、有保障的停车场所,如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发生一切被盗、损坏等经济损失均由司机本人承担。车辆费用及报销管理公司车辆年度费用实行预算管理,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年度费用计划。公车费用包括固定费用、行车费用,从公司车辆费用年度计划指标中列支。固定费用包含车辆养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