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恩贾梅纳炼油有限公司消防队执勤备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消防队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保护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消防队是一支同火灾作斗争的专业化队伍,是实施抢险救援的重要力量,必须昼夜执勤,常备不懈,接到报警迅速出动。第三条消防队的执勤工作由消防队执勤队长负责落实,具体由通讯室掌握执勤力量的动态变化,并将每日执勤情况报HSE部。第四条消防队必须按规定严格落实执勤战备,及时组织员工进行战备教育,落实执勤训练,确保执勤力量。每周至少组织1次全面的战备检查,每天必须开展业务、技能等训练工作。第五条各级消防指战员在执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坚决服从命令,发扬勇敢顽强、连续作战的作风。第六条消防执勤期间,各级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好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和供应,保证执勤制度的落实。第七条消防队应熟悉责任区有关情况,制定和掌握重点单位的灭火预案,定期组织实战演练。第二章战备等级制度第八条为使消防队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保证执勤任务的圆满完成,实行等级战备制度。战备等级分为经常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第九条消防队在完成经常性执勤任务时所保持的战斗准备状态为经常性战备。第十条消防队在保卫任务繁重的重大活动、生产紧急情况、恶劣气候或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所处的战斗准备状态为二级战备。其基本要求:(一)迅速向进入二级战备的执勤人员,通报情况,做好战备动员,根据任务及时研究作战方案;(二)严格控制人员外出,确保执勤人员在岗率;(三)根据执行任务的需要调整执勤力量,充实执勤人员及器材装备,落实各种战斗保障,必要时派出力量进行现场监护。第十一条消防队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或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国家发布戒严令,以及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所处的战斗准备状态为一级战备。其基本要求:(一)迅速向进入一级战备的执勤人员通报有关情况,进行战前动员,根据任务迅速制订作战行动方案;(二)各级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要全面就位;(三)停止人员休假和外出,召回在外人员,保证全员在岗。(四)根据任务需要,调整各级人员、车辆,充实执勤力量,随时听从上级的调动;(五)配备充实器材装备和各种保障物资,落实战备保障;(六)根据需要派出消防力量进入执勤区域。第十二条进入等级战备的命令由上级领导批准后发布。根据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指示,进入等级战备时,要立即报上级部门备案;紧急情况下可边执行边报告。第十三条解除等级战备或者降低战备等级命令的权限与发布命令的权限相同。第三章消防队执勤第十四条执勤队长由消防队干部轮流担任。其主要职责是:1、掌握责任区重点保卫单位的有关情况和各种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及处置突发事件作战预案。2、督促检查队伍执勤备战落实工作,使其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3、掌握全队执勤实力,检查战备情况,保证人员、器材装备时刻处于规定的战备状态。4、组织队伍日常教育和业务训练工作,检查各级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5、指挥执勤力量出动,乘首车到现场。6、督促队伍做好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及其他活动中的安全防范事故工作。7、按上级规定时间上报执勤力量状况,战备工作中发生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第十五条消防队设通讯室,值班员二十四小时在岗执勤。第十六条消防队必须坚持每天器材装备检查制度,器材装备检查由执勤队长列